4 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4 1,房屋建筑和构筑物4,1 1、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建筑物上部荷载,功能特点、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和变形限制等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其主要工作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 查明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 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工程特性 土的应力历史和地下水条件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等。2,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3,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 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议,4,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 5、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4,1。2、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分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 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当建筑物平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 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4 1 3,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当地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和建筑经验等资料。2.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场地的地层 构造,岩性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3 当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必要的勘探工作。4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拟选场地时,应进行比选分析 4,1 4,初步勘察应对场地内拟建建筑地段的稳定性做出评价.并进行下列主要工作、1。搜集拟建工程的有关文件.工程地质和岩土工程资料以及工程场地范围的地形图、2 初步查明地质构造,地层结构 岩土工程特性,地下水埋藏条件、3.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并对场地的稳定性做出评价、4,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应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做出初步评价.5.季节性冻土地区。应调查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6 初步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 高层建筑初步勘察时,应对可能采取的地基基础类型 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行初步分析评价.4.1,5,初步勘察的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勘探线应垂直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和地层界线布置,2,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在地貌单元交接部位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勘探点应予加密.3,在地形平坦地区,可按网格布置勘探点、4,对岩质地基,勘探线和勘探点的布置、勘探孔的深度 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况等。按地方标准或当地经验确定,对土质地基,应符合本节第4,1,6条 第4,1、10条的规定。4、1。6,初步勘察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可按表4。1、6确定.局部异常地段应予加密,4、1、7。初步勘察勘探孔的深度可按表4 1.7确定。4 1,8。当遇下列情形之一时,应适当增减勘探孔深度、1、当勘探孔的地面标高与预计整平地面标高相差较大时.应按其差值调整勘探孔深度。2.在预定深度内遇基岩时,除控制性勘探孔仍应钻入基岩适当深度外,其他勘探孔达到确认的基岩后即可终止钻进,3.在预定深度内有厚度较大、且分布均匀的坚实土层、如碎石土,密实砂、老沉积土等,时。除控制性勘探孔应达到规定深度外 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可适当减小,4,当预定深度内有软弱土层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增加,部分控制性勘探孔应穿透软弱土层或达到预计控制深度、5 对重型工业建筑应根据结构特点和荷载条件适当增加勘探孔深度.4 1 9,初步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应结合地貌单元.地层结构和土的工程性质布置、其数量可占勘探点总数的l,4,l。2、2。采取土试样的数量和孔内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应按地层特点和土的均匀程度确定、每层土均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其数量不宜少于6个、4、1 10 初步勘察应进行下列水文地质工作。1 调查含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补给排泄条件,各层地下水位。调查其变化幅度、必要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监测水位变化,2.当需绘制地下水等水位线图时,应根据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和层位,统一量测地下水位。3、当地下水可能浸湿基础时,应采取水试样进行腐蚀性评价、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 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1,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 规模,荷载 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2,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 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4,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5.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 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7 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8,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4,1.12,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勘察工作应按本规范第5,7节执行 当建筑物采用桩基础时 应按本规范第4。9节执行。当需进行基坑开挖,支护和降水设计时、应按本规范第4,8节执行。4,1,13,详细勘察应论证地下水在施工期间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对情况复杂的重要工程。需论证使用期间水位变化和需提出抗浮设防水位时,应进行专门研究、4。1,14、详细勘察勘探点布置和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建筑物特性和岩土工程条件确定 对岩质地基.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况等,结合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 按地方标准或当地经验确定。对土质地基 应符合本节第4,1.15条.第4,1,19条的规定,4.1、15。详细勘察勘探点的间距可按表4,1,15确定 4。1、16。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探点宜按建筑物周边线和角点布置、对无特殊要求的其他建筑物可按建筑物或建筑群的范围布置,2、同一建筑范围内的主要受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卧层起伏较大时、应加密勘探点、查明其变化,3、重大设备基础应单独布置勘探点、重大的动力机器基础和高耸构筑物。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4,勘探手段宜采用钻探与触探相配合、在复杂地质条件,湿陷性土。膨胀岩土。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区、宜布置适量探井,4.1.17.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4.1 18,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 5倍。且不应小于5m,2、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 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3。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4、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5、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4,1。19 详细勘察的勘探孔深度、除应符合4、1、18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基变形计算深度 对中,低压缩性土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20 的深度,对于高压缩性土层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10.的深度,2 建筑总平面内的裙房或仅有地下室部分,或当基底附加压力p0 0时,的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可适当减小.但应深入稳定分布地层、且根据荷载和土质条件不宜少于基底下0、5,1.0倍基础宽度.3。当需进行地基整体稳定性验算时、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具体条件满足验算要求,4.当需确定场地抗震类别而邻近无可靠的覆盖层厚度资料时。应布置波速测试孔 其深度应满足确定覆盖层厚度的要求。5 大型设备基础勘探孔深度不宜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2倍。6。当需进行地基处理时,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要求、当采用桩基时,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本规范第4 9节的要求.4、1、20 详细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满足岩土工程评价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1,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 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 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 3、2 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 组。当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为主要勘察手段时。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个孔,3。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4、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 应增加取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量、4,1。21。基坑或基槽开挖后 岩土条件与勘察资料不符或发现必须查明的异常情况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在工程施工或使用期间 当地基土,边坡体 地下水等发生未曾估计到的变化时,应进行监测 并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4,1,22,室内土工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 为基坑工程设计进行的土的抗剪强度试验、应满足本规范第4、8.4条的规定 4.1,23。地基变形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或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4.1、24,地基承载力应结合地区经验按有关标准综合确定。有不良地质作用的场地.建在坡上或坡顶的建筑物。以及基础侧旁开挖的建筑物,应评价其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