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氧气站17,5 1 本节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厂新建,改建,扩建的氧气站工程设计,17.5,2,大中型冶炼厂供给主要生产工艺的氧气站、应由两回线路供电 每回线路的容量应能满足全部负荷用电.供给非主要生产用气的小型氧气站可采用一回线路供电,17、5,3.大型制氧主电动机启动时各级配电系统电压降应符合本规范第7.3.1条的要求、17.5.4,冶炼厂氧气站宜设置高压配电室、高压配电室应采用单母线分段,高压配电室应考虑后期扩建要求 17。5,5 大中型冶炼厂氧气站应设置两台配电变压器、每台变压器容量能满足主要生产负荷用电 两台变压器电源应分别由高压不同母线段供电、低压应采用单母线分段,17,5.6。对互为备用的冷水泵和压缩机润滑油泵等,应由电源不同母线段分别供电。并设置备用泵自投装置。17,5,7.对由多支电阻丝组合的电加热器,当由一个低压断路器引出多于一回路电缆,分别向分支电阻丝供电。应校核该分支电阻器回路短路时。供电断路器的短路保护灵敏度.17 5。8.应在氧气站控制室和机旁分别设置制氧压缩机主电机紧停按钮,17,5,9.液氧泵 液氮泵等机旁操作箱位置,应设置在低温液态系统泄漏时.低温液态物质不能喷射到的地方。17,5,10、积聚液氧.液空的各类设备、氧气管道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17 5、11,氧气站电测量仪表设置及氧气站露天设置的氧气罐.空分塔的防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3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