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6,电气照明7.6 1 车间照明方式宜采用一般照明,同一车间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的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照明,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时,应增设局部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有色金属冶炼厂一般照明的照度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有关规定。7。6 2.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要确保人员安全或生产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装设应急照明,应急照明应在正常照明故障熄灭后瞬时自动投入工作、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使用时、应有单独的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面板宜与一般照明开关面板相区别,7,6、3,车间照明光源的选择,应根据使用场所的不同.合理地选择光源的光效,显色性.寿命等光电特性指标 优先使用节能型光源.无特殊要求不应采用白炽灯 7。6。4.照明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间一般照明、应采用具有寿命长 高效节能型光源的灯具,2,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防潮灯具或带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灯具。3,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汽的场所。宜采用防腐蚀性材料制成的密闭式灯具,采用开启式灯具时,各部分应有防腐蚀、防水的措施。4、高温场所,宜采用带有散热孔的开启式灯具、5,有尘埃的场所、应按防尘的保护等级分类。选择合适的灯具,6,在振动,摆动较大的场所 灯具应有防振措施和保护网、7。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位置的灯具 应加保护网,8,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7 6。5,生产车间内检修照明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灯具的电压 1、正常环境应采用36V、2 具有导电地面或高温,多尘。潮湿的场所、宜采用24V或12V.3,工作场地狭窄且操作者接触大块金属面的场所、宜采用12V。2。灯具的供电方式,1,设置检修插座。由移动式照明变压器供电,2,大型车间,必要时、应设固定式照明变压器及检修专用线路和插座、7、6,6 烟囱航空障碍照明的装设.应严格执行当地航空及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排放有腐蚀性气体的烟囱障碍灯,应采用防腐蚀灯,为减少烟气对灯具的腐蚀。烟囱顶部的障碍灯装设在距烟囱顶部3m,5m处 7.6、7.露天场所、巡视用照明回路宜由专用开关控制 灯具选用防水型,7,6。8,车间电气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