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6 电气照明7、6.1 车间照明方式宜采用一般照明,同一车间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的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照明.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时、应增设局部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有色金属冶炼厂一般照明的照度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有关规定,7,6、2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要确保人员安全或生产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装设应急照明。应急照明应在正常照明故障熄灭后瞬时自动投入工作,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使用时。应有单独的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面板宜与一般照明开关面板相区别、7.6 3,车间照明光源的选择.应根据使用场所的不同.合理地选择光源的光效。显色性 寿命等光电特性指标。优先使用节能型光源,无特殊要求不应采用白炽灯,7、6,4,照明灯具的选择 应符合下列规定,1,车间一般照明、应采用具有寿命长、高效节能型光源的灯具.2,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防潮灯具或带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灯具,3 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汽的场所.宜采用防腐蚀性材料制成的密闭式灯具 采用开启式灯具时、各部分应有防腐蚀,防水的措施、4,高温场所,宜采用带有散热孔的开启式灯具,5、有尘埃的场所。应按防尘的保护等级分类 选择合适的灯具,6,在振动 摆动较大的场所、灯具应有防振措施和保护网 7,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位置的灯具、应加保护网。8,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7 6.5,生产车间内检修照明的装设 应符合下列规定。1.灯具的电压、1.正常环境应采用36V,2.具有导电地面或高温,多尘 潮湿的场所.宜采用24V或12V、3 工作场地狭窄且操作者接触大块金属面的场所 宜采用12V。2,灯具的供电方式,1。设置检修插座,由移动式照明变压器供电。2,大型车间 必要时,应设固定式照明变压器及检修专用线路和插座.7 6、6,烟囱航空障碍照明的装设.应严格执行当地航空及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排放有腐蚀性气体的烟囱障碍灯,应采用防腐蚀灯。为减少烟气对灯具的腐蚀 烟囱顶部的障碍灯装设在距烟囱顶部3m 5m处,7。6、7 露天场所,巡视用照明回路宜由专用开关控制。灯具选用防水型,7 6,8 车间电气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