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电气照明7 6 1、车间照明方式宜采用一般照明.同一车间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的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照明、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 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时.应增设局部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有色金属冶炼厂一般照明的照度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有关规定,7.6,2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 需要确保人员安全或生产继续进行的场所 应装设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应在正常照明故障熄灭后瞬时自动投入工作,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使用时、应有单独的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面板宜与一般照明开关面板相区别 7 6。3,车间照明光源的选择 应根据使用场所的不同。合理地选择光源的光效.显色性,寿命等光电特性指标、优先使用节能型光源 无特殊要求不应采用白炽灯,7.6,4.照明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间一般照明.应采用具有寿命长、高效节能型光源的灯具。2,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防潮灯具或带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灯具,3 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汽的场所.宜采用防腐蚀性材料制成的密闭式灯具,采用开启式灯具时.各部分应有防腐蚀,防水的措施,4.高温场所、宜采用带有散热孔的开启式灯具。5.有尘埃的场所,应按防尘的保护等级分类,选择合适的灯具 6,在振动。摆动较大的场所。灯具应有防振措施和保护网.7。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位置的灯具,应加保护网、8。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7。6 5。生产车间内检修照明的装设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的电压,1.正常环境应采用36V。2。具有导电地面或高温 多尘。潮湿的场所、宜采用24V或12V 3.工作场地狭窄且操作者接触大块金属面的场所。宜采用12V 2,灯具的供电方式。1。设置检修插座,由移动式照明变压器供电,2.大型车间.必要时,应设固定式照明变压器及检修专用线路和插座、7。6,6,烟囱航空障碍照明的装设.应严格执行当地航空及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排放有腐蚀性气体的烟囱障碍灯 应采用防腐蚀灯.为减少烟气对灯具的腐蚀 烟囱顶部的障碍灯装设在距烟囱顶部3m 5m处.7,6。7.露天场所,巡视用照明回路宜由专用开关控制 灯具选用防水型 7、6、8,车间电气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