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电气照明7,6。1 车间照明方式宜采用一般照明。同一车间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的照度要求时 应采用分区照明 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时.应增设局部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有色金属冶炼厂一般照明的照度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有关规定,7.6 2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要确保人员安全或生产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装设应急照明.应急照明应在正常照明故障熄灭后瞬时自动投入工作,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使用时.应有单独的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面板宜与一般照明开关面板相区别,7 6,3,车间照明光源的选择,应根据使用场所的不同 合理地选择光源的光效,显色性,寿命等光电特性指标、优先使用节能型光源,无特殊要求不应采用白炽灯 7,6.4,照明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车间一般照明.应采用具有寿命长。高效节能型光源的灯具,2.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防潮灯具或带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灯具,3,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汽的场所.宜采用防腐蚀性材料制成的密闭式灯具。采用开启式灯具时、各部分应有防腐蚀 防水的措施。4,高温场所。宜采用带有散热孔的开启式灯具,5 有尘埃的场所 应按防尘的保护等级分类、选择合适的灯具。6,在振动。摆动较大的场所、灯具应有防振措施和保护网,7、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位置的灯具,应加保护网 8 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7,6、5,生产车间内检修照明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灯具的电压 1,正常环境应采用36V、2、具有导电地面或高温 多尘。潮湿的场所,宜采用24V或12V、3,工作场地狭窄且操作者接触大块金属面的场所,宜采用12V。2,灯具的供电方式,1.设置检修插座,由移动式照明变压器供电.2,大型车间。必要时 应设固定式照明变压器及检修专用线路和插座,7 6,6,烟囱航空障碍照明的装设.应严格执行当地航空及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排放有腐蚀性气体的烟囱障碍灯。应采用防腐蚀灯,为减少烟气对灯具的腐蚀、烟囱顶部的障碍灯装设在距烟囱顶部3m。5m处 7,6.7.露天场所。巡视用照明回路宜由专用开关控制.灯具选用防水型.7,6,8,车间电气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