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8,配电室与控制室7、8,1.配电与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电室应尽可能设在靠近负荷中心.2,控制室应设在生产机械的主要操作层便于观察运行情况的地方,3,配电室与控制室应该避开多尘、腐蚀和振动的场所、4。配电室与控制室应设在人员进出和电气设备运输方便的场所,5.配电室与控制室内不应敷设与本室无关的管道,当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其管道不应设置在电气设备的正上方、6,配电室与控制室不得设在各种溶液和厕所,浴池等积水场所的正下方 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如果贴邻.相邻隔墙应做无渗漏 无结露等防水处理。7.8。2、配电室与控制室对有关专业的要求、可参照本规范第3,9.1条,第3、9、8条的规定执行.7。8、3、配电室与控制室进出电气线路的孔洞及沟道,施工完后应作防火封堵,7 8,4、配电室低压配电屏前,后通道的最小宽度 应符合表7 8.4的规定,表7.8.4,低压配电屏前。后通道的最小宽度。mm 注.当建筑物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7.8。5 同一配电室内并列的两段母线,当任一段母线有一级负荷时 母线分段处应设防火隔板或隔墙.7。8.6、配电室,控制室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3m.配电室 控制室的地面标高。应比车间地面高100mm.潮湿环境和有液体漫流的场所,应高出200mm。7.8,7.低压柜下电缆沟深度宜为0、8m。1 2m,沟宽不小于1,5m 含主沟和附沟。7,8 8。车间油浸变压器室与车间配电装置应分室布置、车间干式变压器室与车间配电装置宜分室布置 若车间干式变压器与车间配电装置同室布置。干式变压器应带保护外壳。保护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