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Code,for。power,design,of,non。ferrous,metals,smeltersGB,50673,2011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73。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14。4,5。2。18。4。7,3,28。2。8,6。2,4,14。0,10。15,0,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一年四月二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标。2007,126号。的要求,由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现行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7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供电与配电。余热电站。厂区线路。电解整流所,车间电力设计基本规定,重有色金属冶炼厂车间电力设计。氧化铝厂车间电力设计。铝电解车间电力设计,镁钛与工业硅厂车间电力设计。炭素厂车间电力设计,氟化盐厂车间电力设计,稀有金属冶炼厂车间电力设计。硬质合金厂车间电力设计,半导体材料厂车间电力设计,公用设施电力设计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由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解放中路199号,邮政编码,410011。以供今后修编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魏文华,张鞍生。湛训良,黄应龙,邵晓钢,许小满。彭洪涛。袁进禹。朱政坤。刘祥印。尹泽辉,喻仁盛,主要审查人,田有连,张权度。江山。李学文,倪仁金,付新民,周恒琦。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