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防火与蓄油设施3 8 1、户内配电装置的母线分段处 应有防火隔板或隔墙,户内电缆应根据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采取防火措施.3、8,2,油量超过100kg的户内油浸变压器 应装设在单独的房间内,并应设置灭火设施 3.8.3。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户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防火净距应符合表3,8、3的规定、当最小防火净距不能满足表3。8,3的要求时 应设置防火墙,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宜小于4h。防火墙的高度应高于变压器的油枕,其长度应大于变压器储油池两侧各1000mm,表3.8。3。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户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防火净距3.8.4。户内单台电气设备的油量大于100kg时、应设置储油设施或挡油设施 挡油设施的容积应按容纳20。油量设计 并应有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100,油量的储油设施 排油管的内径不应小于150mm 管口应加装铁栅滤网、3 8、5.户外单台电气设备的油量大于1000kg时,应设置储油或挡油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设置有容纳20。油量的储油或挡油设施时 应将油排至安全处所,且不应引起污染危害、2、当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要求时 应设置能容纳100,油量的储油或挡油设施,储油和挡油设施应大于设备外廓每边各1000mm.四周应高出地面100mm.储油设施内应铺设卵石层,卵石厚度不应小于250mm,卵石直径为50mm.80mm,3.当设置有油水分离措施的总事故储油池时、储油池容量按最大一个油箱容量的60.确定.3、8,6。生产建.构、筑物侧墙外5m以内布置油浸变压器或可燃介质电容器等电气设备时、该墙在设备总高度加3m的水平线以下及设备外廓两侧各3m的范围内,不应设有门窗、洞口。建筑物外墙距设备外廓5m、10m时 在上述范围内的外墙可设甲级防火门,设备高度以上可设防火窗.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9h,3 8 7。在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有条件时宜选用非油绝缘的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