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8、防火与蓄油设施3。8,1,户内配电装置的母线分段处.应有防火隔板或隔墙,户内电缆应根据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采取防火措施,3。8.2,油量超过100kg的户内油浸变压器。应装设在单独的房间内,并应设置灭火设施、3 8。3,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户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防火净距应符合表3,8 3的规定。当最小防火净距不能满足表3、8。3的要求时,应设置防火墙.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宜小于4h,防火墙的高度应高于变压器的油枕 其长度应大于变压器储油池两侧各1000mm、表3、8 3.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户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防火净距3,8.4,户内单台电气设备的油量大于100kg时,应设置储油设施或挡油设施 挡油设施的容积应按容纳20、油量设计。并应有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 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100、油量的储油设施、排油管的内径不应小于150mm,管口应加装铁栅滤网、3.8。5,户外单台电气设备的油量大于1000kg时,应设置储油或挡油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设置有容纳20 油量的储油或挡油设施时,应将油排至安全处所 且不应引起污染危害,2、当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要求时 应设置能容纳100 油量的储油或挡油设施、储油和挡油设施应大于设备外廓每边各1000mm,四周应高出地面100mm.储油设施内应铺设卵石层.卵石厚度不应小于250mm 卵石直径为50mm、80mm,3.当设置有油水分离措施的总事故储油池时.储油池容量按最大一个油箱容量的60、确定、3。8、6。生产建 构,筑物侧墙外5m以内布置油浸变压器或可燃介质电容器等电气设备时,该墙在设备总高度加3m的水平线以下及设备外廓两侧各3m的范围内,不应设有门窗,洞口,建筑物外墙距设备外廓5m.10m时、在上述范围内的外墙可设甲级防火门,设备高度以上可设防火窗 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9h.3、8 7,在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有条件时宜选用非油绝缘的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