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防火与蓄油设施3,8,1 户内配电装置的母线分段处,应有防火隔板或隔墙,户内电缆应根据本规范第5 2节的规定,采取防火措施.3。8、2.油量超过100kg的户内油浸变压器,应装设在单独的房间内.并应设置灭火设施。3 8、3。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户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防火净距应符合表3 8.3的规定、当最小防火净距不能满足表3,8,3的要求时、应设置防火墙,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宜小于4h,防火墙的高度应高于变压器的油枕,其长度应大于变压器储油池两侧各1000mm,表3,8 3、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户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防火净距3 8,4.户内单台电气设备的油量大于100kg时,应设置储油设施或挡油设施.挡油设施的容积应按容纳20、油量设计、并应有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100 油量的储油设施.排油管的内径不应小于150mm、管口应加装铁栅滤网 3、8,5,户外单台电气设备的油量大于1000kg时,应设置储油或挡油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设置有容纳20,油量的储油或挡油设施时、应将油排至安全处所.且不应引起污染危害。2,当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100.油量的储油或挡油设施,储油和挡油设施应大于设备外廓每边各1000mm、四周应高出地面100mm。储油设施内应铺设卵石层,卵石厚度不应小于250mm.卵石直径为50mm。80mm.3,当设置有油水分离措施的总事故储油池时、储油池容量按最大一个油箱容量的60,确定、3.8.6,生产建 构、筑物侧墙外5m以内布置油浸变压器或可燃介质电容器等电气设备时.该墙在设备总高度加3m的水平线以下及设备外廓两侧各3m的范围内、不应设有门窗。洞口.建筑物外墙距设备外廓5m.10m时 在上述范围内的外墙可设甲级防火门 设备高度以上可设防火窗,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9h、3。8.7,在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有条件时宜选用非油绝缘的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