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地下管线7,2。1,本条是考虑维护建。构、筑物基础及管线综合布置的合理性而制定的,埋设较深和管内介质可能渗漏的管线不应靠近建.构.筑物,以免施工和维修时引起沟槽塌方,土壤滑坡,水土流失等。使建、构。筑物基础发生沉陷而使围护结构发生倾斜,裂纹.沉陷等事故。地下管线综合布置应按管线埋设深度.自建筑物向道路方向由浅至深排列、性质相类似又互不影响的管线尽量布置在一起,以利管线的敷设和维修、除按管线的敷设深度排列外、尚应注意其他方面的因素。比如管内介质渗漏后的影响,高电压电缆对金属管道的影响和热力管道对电缆的影响等。7、2 2 本条规定是为了避免管道或管沟侧壁受到建、构、筑物基础压力扩散的影响、当管道敷设深度较建。构。筑物基础深时 除需满足本规范第7,2、5条规定的最小水平净距外 尚应符合本条的规定,管线平行敷设在铁路下面时。难以设置检查井等构筑物.检修时运输将会中断.即使将不经常检修的给水,排水管敷设在铁路下面,当管线破损时还会影响铁路路基的稳定性。因此。本条规定地下管线不宜平行敷设在铁路路基下面。管线布置在道路行车道之外、可保持道路路面平坦 通行无阻,道路下面铺管线将在路面上增加许多井盖。下水井。检查井。阀门井等、影响路面的平坦程度.维修时经常开挖路面 影响交通。当通道狭窄或布置受限制时 可将不需经常检修的管线和维修时不需开挖路面的管沟 综合地沟布置在行车道下面,但各种井盖顶面标高和坡度应与道路路面的纵坡和横坡保持一致,7,2、3 本条规定了共管敷设的要求。在减少管线占地及满足生产、安全 检修的前提下,允许多种管线组合在综合地沟内、并提出了共沟布置的要求、7。2、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管沟内不能在一起敷设的管线,主要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可能发生的不良影响。如造成腐蚀,电流干扰,引起火灾或爆炸 破坏消防水管 有毒气体顺管道漫延,氧气遇油脂引起着火等,7、2.5,表7,2,5中.表列间距均自管壁 沟壁或防护设施的外缘或最外一根电缆算起。当热力沟、管 与电缆间距不能满足本表规定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局部地段电力电缆穿管保护或加隔板后与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压缩空气管道的间距可减少到0.5m,与穿管通信电缆的间距可减少到0,1m,生活饮用给水管与生产生活污水管的间距应按本表数据增加50,无毒性的生产排水管和雨水管与除生活饮用水管外的给水管之间的间距可减少20 生活饮用给水管与生产消防给水管的材质为非金属或非合成塑料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5m,仅供采暖用的热力管.沟 与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及电缆沟的间距可缩小20,但不得小于0、5m 直埋110kV电缆与本表中各类管线的间距 可按35kV数值增加50,电力电缆排管,电缆管道 与电缆沟要求相同,氧气管与同一使用目的的乙炔管 煤气管同一水平敷设时,其间距可减少到0、25m。但在从沟底起直至管顶以上0,3m高度范围内.应用松散的土或砂填实后再回填土、乙炔管与同一使用目的的氧气管或其他不燃气体管道.不包括氯气管道,同一水平敷设时、其间距可减少到0。25m,但在从沟底起直至管顶以上0 3m高度范围内、应用松散的土或砂填实后再回填土.7。2.6,表7、2,6中 表列净距管线均自管壁,沟壁或防护设施的外沿或最外一根电缆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 自路面边缘算起.为公路型时 自路肩边缘算起.电力电缆排管。即电力电缆管道,净距要求与电缆沟相同 高压电力杆柱或铁塔基础外沿距本表中各类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应按表列照明,通信杆柱净距增加50。当为双柱式管架分别设置基础时、在满足本表要求前提下 可在骨架基础之间敷设管线,总的要求是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在确保施工。生产运行 安全.检修的条件下,尽量采取较小的净距.7。2.7。本条规定了地下管线与准轨铁路 道路交叉时的垂直净距.主要参照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 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和,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DL、T.5032中的规定 7.2,8.管线穿越铁路道路时加套管目的是为了方便检修 更换 本条参照国家现行标准、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YS 5002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相关规定制定,7,2,9。为了保护地下管线并有利于扩大绿化面积、在地下管线上部可以种植草坪和花卉,故有必要规定地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7.2。10。表7。2、10中.最小覆土深度自管道顶部或管沟盖板顶面算起。10kV以上直埋电力电缆管线的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0m,各种管沟铺在人行道下面时。可以不要覆土,直接把管沟盖板当做人行道面板或加铺人行道饰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