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厂址选择3,0.1、厂址选择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前期工作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工业布局和城乡规划。矿产资源条件。物料最佳运输方式,生产安全的要求、3。0。2 厂址选择应利用荒山劣地,滩涂。应不占或少占耕地。好地.并应减少人口迁移 3、0,3,厂址选择应对原料,燃料及辅助材料的来源、产品流向,建设条件 经济。社会。人文、环境保护等各种因素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厂址宜靠近原料、燃料基地或产品主要销售地 并应有方便、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与厂外铁路.公路,港口的连接应短捷,且应工程量小 3.0,4。厂址应选择在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以及不受潮涌危害的地区 当不可避免时.必须具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3,0。5,工矿企业应根据其规模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表3.0,5的规定确定,表3、0.5、工矿企业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注,1、当工矿企业遭受洪水淹没后。损失巨大,影响严重,恢复生产所需时间较长时 其防洪标准应取上限。反之应取下限 2,居住区的设计洪水频率应遵循当地规定,无规定时间可按25年一遇考虑、3、计算洪水位、设计水位、壅水高度、波浪高度,3。0 6.凡位于受江、河、湖 海洪水,潮水或山洪威胁地带的企业,其防洪标准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3。0,7,厂址选择必须兼顾水土保持要求,应避开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同时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不得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3,0 8、居住区,交通运输,动力公用设施。废料堆场,环境保护工程及施工基地等用地。应与厂区用地同时选择、厂址应有利于同邻近企业和依托城镇在生产.废料加工。交通运输 动力公用。维修服务。综合利用和生活设施等方面的协作.3,0 9 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3,0。10。厂址应有可靠的水源和电源 大量消耗水.电的企业宜靠近水源及电源、3、0 11 厂址应满足企业近期所必需的场地面积和适宜的地形坡度,并应根据企业远期发展规划的需要适当留有余地.3,0,12、厂址选择宜避开生态脆弱区。固定半固定沙丘区 国家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 并应最大限度地保护现有土地和植被的水土保持功能 3。0、13、在。级自重湿陷性黄土 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和 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恶劣地区建厂,应有充分的技术经济依据和可靠的安全措施.3 0。14 下列地段和地区严禁选为厂址。1,抗震设防烈度高于9度的地区、2。国家规定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3,具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4.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防护带内,5。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地段.由采矿形成的山体崩落 滚石和飘尘严重危害地段,6,采矿陷落。错动、区界线内。7.爆破危险范围内,8,不能确保安全的水库,尾矿库。废料堆场的下游以及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9 对飞机起落,电台通讯。电视传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重要军事设施等规定的影响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