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厂址选择3.0.1、厂址选择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前期工作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工业布局和城乡规划,矿产资源条件,物料最佳运输方式、生产安全的要求 3,0,2。厂址选择应利用荒山劣地,滩涂,应不占或少占耕地 好地、并应减少人口迁移.3,0,3,厂址选择应对原料。燃料及辅助材料的来源 产品流向.建设条件、经济。社会.人文,环境保护等各种因素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厂址宜靠近原料,燃料基地或产品主要销售地,并应有方便.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与厂外铁路、公路.港口的连接应短捷,且应工程量小,3,0,4、厂址应选择在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以及不受潮涌危害的地区,当不可避免时.必须具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3 0。5,工矿企业应根据其规模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表3.0,5的规定确定。表3 0.5、工矿企业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注 1,当工矿企业遭受洪水淹没后,损失巨大 影响严重,恢复生产所需时间较长时 其防洪标准应取上限,反之应取下限 2.居住区的设计洪水频率应遵循当地规定、无规定时间可按25年一遇考虑.3。计算洪水位,设计水位、壅水高度、波浪高度,3,0、6.凡位于受江。河、湖,海洪水。潮水或山洪威胁地带的企业.其防洪标准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3,0,7,厂址选择必须兼顾水土保持要求、应避开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 同时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 不得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3,0.8,居住区 交通运输,动力公用设施 废料堆场.环境保护工程及施工基地等用地。应与厂区用地同时选择、厂址应有利于同邻近企业和依托城镇在生产 废料加工,交通运输。动力公用,维修服务 综合利用和生活设施等方面的协作,3。0。9,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3 0 10,厂址应有可靠的水源和电源。大量消耗水.电的企业宜靠近水源及电源,3.0.11,厂址应满足企业近期所必需的场地面积和适宜的地形坡度 并应根据企业远期发展规划的需要适当留有余地 3.0、12、厂址选择宜避开生态脆弱区。固定半固定沙丘区,国家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并应最大限度地保护现有土地和植被的水土保持功能,3。0.13,在.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和 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恶劣地区建厂 应有充分的技术经济依据和可靠的安全措施。3 0,14 下列地段和地区严禁选为厂址.1,抗震设防烈度高于9度的地区、2。国家规定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3,具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 4.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防护带内.5,泥石流。滑坡。流沙 溶洞等直接危害地段。由采矿形成的山体崩落、滚石和飘尘严重危害地段,6。采矿陷落,错动。区界线内,7,爆破危险范围内,8 不能确保安全的水库。尾矿库.废料堆场的下游以及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9。对飞机起落.电台通讯,电视传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重要军事设施等规定的影响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