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厂址选择3。0,1,厂址选择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前期工作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工业布局和城乡规划,矿产资源条件、物料最佳运输方式.生产安全的要求,3.0,2.厂址选择应利用荒山劣地.滩涂,应不占或少占耕地.好地 并应减少人口迁移 3、0.3 厂址选择应对原料、燃料及辅助材料的来源,产品流向。建设条件 经济.社会、人文、环境保护等各种因素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厂址宜靠近原料、燃料基地或产品主要销售地。并应有方便,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与厂外铁路.公路、港口的连接应短捷。且应工程量小 3.0、4,厂址应选择在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 以及不受潮涌危害的地区,当不可避免时,必须具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3,0。5,工矿企业应根据其规模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表3.0,5的规定确定.表3。0。5 工矿企业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注 1.当工矿企业遭受洪水淹没后,损失巨大 影响严重。恢复生产所需时间较长时。其防洪标准应取上限,反之应取下限.2,居住区的设计洪水频率应遵循当地规定。无规定时间可按25年一遇考虑。3,计算洪水位。设计水位,壅水高度 波浪高度。3,0.6。凡位于受江 河,湖。海洪水、潮水或山洪威胁地带的企业 其防洪标准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3。0,7.厂址选择必须兼顾水土保持要求,应避开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 同时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不得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3 0、8。居住区,交通运输,动力公用设施、废料堆场 环境保护工程及施工基地等用地,应与厂区用地同时选择。厂址应有利于同邻近企业和依托城镇在生产 废料加工 交通运输,动力公用。维修服务,综合利用和生活设施等方面的协作,3,0。9.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3、0。10.厂址应有可靠的水源和电源 大量消耗水。电的企业宜靠近水源及电源,3,0。11.厂址应满足企业近期所必需的场地面积和适宜的地形坡度,并应根据企业远期发展规划的需要适当留有余地、3,0,12,厂址选择宜避开生态脆弱区、固定半固定沙丘区,国家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并应最大限度地保护现有土地和植被的水土保持功能 3.0 13.在 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和,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恶劣地区建厂。应有充分的技术经济依据和可靠的安全措施 3 0,14,下列地段和地区严禁选为厂址,1 抗震设防烈度高于9度的地区,2、国家规定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3 具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4,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防护带内 5,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地段.由采矿形成的山体崩落、滚石和飘尘严重危害地段、6,采矿陷落 错动。区界线内,7、爆破危险范围内.8,不能确保安全的水库、尾矿库、废料堆场的下游以及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9,对飞机起落 电台通讯,电视传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重要军事设施等规定的影响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