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厂址选择3.0 1、厂址选择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前期工作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工业布局和城乡规划.矿产资源条件.物料最佳运输方式、生产安全的要求、3、0。2、厂址选择应利用荒山劣地,滩涂 应不占或少占耕地.好地,并应减少人口迁移,3。0,3 厂址选择应对原料 燃料及辅助材料的来源。产品流向。建设条件.经济,社会,人文 环境保护等各种因素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厂址宜靠近原料.燃料基地或产品主要销售地 并应有方便,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 与厂外铁路,公路。港口的连接应短捷,且应工程量小。3 0,4,厂址应选择在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以及不受潮涌危害的地区 当不可避免时.必须具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3,0,5,工矿企业应根据其规模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表3.0,5的规定确定 表3。0、5,工矿企业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注、1。当工矿企业遭受洪水淹没后,损失巨大、影响严重、恢复生产所需时间较长时,其防洪标准应取上限、反之应取下限,2、居住区的设计洪水频率应遵循当地规定 无规定时间可按25年一遇考虑、3,计算洪水位.设计水位.壅水高度 波浪高度.3。0 6,凡位于受江.河,湖.海洪水 潮水或山洪威胁地带的企业。其防洪标准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3 0 7,厂址选择必须兼顾水土保持要求、应避开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 同时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不得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3。0、8,居住区,交通运输、动力公用设施、废料堆场、环境保护工程及施工基地等用地,应与厂区用地同时选择,厂址应有利于同邻近企业和依托城镇在生产、废料加工、交通运输,动力公用,维修服务、综合利用和生活设施等方面的协作,3 0。9,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3。0 10、厂址应有可靠的水源和电源,大量消耗水 电的企业宜靠近水源及电源。3,0 11,厂址应满足企业近期所必需的场地面积和适宜的地形坡度,并应根据企业远期发展规划的需要适当留有余地、3、0。12 厂址选择宜避开生态脆弱区.固定半固定沙丘区 国家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并应最大限度地保护现有土地和植被的水土保持功能 3。0.13、在,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和.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恶劣地区建厂。应有充分的技术经济依据和可靠的安全措施,3 0。14,下列地段和地区严禁选为厂址 1,抗震设防烈度高于9度的地区 2,国家规定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 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3,具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4,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防护带内.5 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地段,由采矿形成的山体崩落,滚石和飘尘严重危害地段.6.采矿陷落 错动、区界线内 7,爆破危险范围内,8.不能确保安全的水库,尾矿库,废料堆场的下游以及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9 对飞机起落.电台通讯。电视传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重要军事设施等规定的影响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