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厂址选择3。0、1,本条是根据我国50多年建厂的经验教训提出的,厂址选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综合性技术经济工作,是在工业布局和城乡规划 矿产资源条件。物料最佳运输方式,生产安全等要求的指导下进行的.如果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厂址选择就易出现主观性和片面性,使厂址选择出现失误、3.0 2。本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的规定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提出的。我国人口多,耕地少,全国有18亿亩耕地、人均不到1。4亩,人口密集地区人均还不到1亩,并且逐年在减少。厂址占用农田的数量直接影响厂址的基建投资和工农关系,在厂址选择中征用土地问题比较突出.是决定厂址的重要因素,因此 在厂址选择中应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3,0 3,本条规定厂址选择应根据资源分布和消费地点 把缩短运距、力求外部运输总费用最小作为厂址选择的重要因素.同时。结合建厂地区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方能选出较优厂址,3,0,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保证企业不受洪水和内涝的威胁 厂址选择应重视防洪,排涝 慎重地确定防洪标准和防洪措施、3,0.5。关于防洪标准.应根据企业的规模,重要性,服务年限等因素确定,3、0。6。本条规定了受江,河,湖。海洪水,潮水或山洪威胁地带的企业防洪标准,3。0,7,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水土保持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了减少建设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规定了厂址选择时应避开由于开发容易引起水土流失和可能加速生态恶化的地区 3。0 8,本条规定在选择企业厂址时。须同时考虑选择办公生活区,废料堆场。交通运输,动力公用设施及环境保护工程等用地 多年的建厂教训是只重视选择厂区而忽视了其他用地,致使办公生活区用地不足 分散布置、造成职工生活不便.上下班远、有的办公生活区受到严重污染。有的企业投产后,因无废料场地 致使废料沿厂区周边或路旁堆放、影响企业生产 为了保证上述设施有足够的用地 厂址选择时应对上述几项用地同时选择 3,0,9。本条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的要求.对于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作了原则的规定,由于建筑物荷载不同,对地基承载力要求也不相同、对建筑物荷载较大的有色金属企业,厂址土壤承载力宜不小于0。15MPa,当厂址位于冲积平原或沿海滩地时,由于土壤多由淤泥或淤泥质土组成。土壤承载力多在0,08MPa,0 1MPa、当不能满足厂址要求时、可根据建筑物荷载采取加固措施、在通常情况下,要求厂址地下水位宜低于建、构,筑物基础埋设深度,并要求水质对基础无腐蚀性.3。0。10。有色金属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量均较大,充足、可靠的电源、水源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必需条件、本条规定厂址附近应有可靠的水源和电源.对大量消耗水。电的电解厂、氧化铝厂,利用水力输送的工厂。矿山,应靠近水源、电源以缩短输送距离,节省能耗、3.0.11,企业场地面积的大小.主要根据工艺水平、建筑布置 运输结构、贮运装备,辅助设施、发展要求及自然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厂址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坡度,既满足生产。运输,场地排水要求。又能减少土石方工程量,企业适当预留发展用地是根据多年来基本建设的经验提出的.3,0,12。本条是根据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的规定提出的.厂址选择时应征求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明确厂址是否处于生态脆弱区。固定半固定沙丘区,国家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3.0,13.级自重湿陷性黄土是指很严重的湿陷性场地.在土的自重压力下受水浸湿发生湿陷的黄土地区,新近堆积黄土由于形成年代短、土质松散又极不均匀.承载力低。因此.具有一定湿陷性及高压缩性 土壤耐压力较低,故在上述黄土地区建厂将增加土建工程费和结构技术处理的复杂性.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引起湿陷或滑移,使建筑物遭受破坏 膨胀土具有吸水膨胀.失水收缩的特性.其膨胀力高达7、75MPa.常给建.构 筑物带来严重的破坏、故本条规定厂址不应位于,级膨胀土地区 3,0,1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列出了不应用作厂址的地区或地段,现分别说明如下,1,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仅适用于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在9度以上地区进行建设,不但增加了基建投资,而且增加了企业的不安全因素、2 本款是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报告,以及有关规定制定的,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是指国家和省市公布的单位或地区.3。本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十三条,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的规定制定的,4、本款是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 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 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的规定制定的、5.不良地质地段是指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 活断层等地段或地区、其中泥石流。滑坡现象较多.泥石流。滑坡是以往矿山建设和山区建厂中曾多次发生又较难解决的问题 给矿山建设和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6、在采矿陷落、错动,区界限内建厂,易造成建 构。筑物断裂 损坏.位移.倒塌.不仅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且危及人身安全、7.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和.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的有关规定。爆破危险范围内不得用作厂址,8,在水库。尾矿库等设施的下游建厂。必须确保这些库的堤坝稳固且不受洪水及溃坝威胁,若不能确保其安全则下游不得用作厂址,9 应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 目前执行的标准为.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机场净空的规定。1981年12月11日颁布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