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3。3.1、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1.结构构件应进行承载力、包括失稳 计算、2,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构件应进行疲劳验算,3、有抗震设防要求时 应进行抗震承载力计算.4,必要时尚应进行结构的倾覆、滑移.漂浮验算,5.对于可能遭受偶然作用,且倒塌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重要结构、宜进行防连续倒塌设计、3。3。2、对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当用内力的形式表达时.结构构件应采用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γ0S。R,3、3、2,1,R,R,fc.fs.ak、γRd。3、3.2,2.式中,γ0 结构重要性系数 在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对地震设计状况下应取1、0 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基本组合计算 对地震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地震组合计算,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R,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γRd、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静力设计取1 0,对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1,0的数值、抗震设计应采用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代替γRd,fc,fs、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 应根据本规范第4。1。4条及第4、2,3条的规定取值,a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的不利影响时,应增减一个附加值.注,公式.3。3.2,1,中的γ0S为内力设计值、在本规范各章中用N.M、V,T等表达,3.3。3,对二维 三维混凝土结构构件。当按弹性或弹塑性方法分析并以应力形式表达时,可将混凝土应力按区域等代成内力设计值.按本规范第3。3、2条进行计算、也可直接采用多轴强度准则进行设计验算 3,3.4,对偶然作用下的结构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公式.3.3.2,1,中的作用效应设计值S按偶然组合计算 结构重要性系数γ0取不小于1,0的数值 公式,3,3 2。2,中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fc,fs改用强度标准值fck,fyk.或fpyk,当进行结构防连续倒塌验算时 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函数应按本规范第3,6节的原则确定,3、3 5。对既有结构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按下列规定进行、1,对既有结构进行安全复核。改变用途或延长使用年限而需验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 宜符合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2。对既有结构进行改建 扩建或加固改造而重新设计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3。7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