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3。3.1 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1,结构构件应进行承载力,包括失稳。计算.2、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构件应进行疲劳验算,3 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应进行抗震承载力计算,4,必要时尚应进行结构的倾覆.滑移.漂浮验算。5,对于可能遭受偶然作用 且倒塌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重要结构。宜进行防连续倒塌设计 3,3,2、对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当用内力的形式表达时 结构构件应采用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γ0S R,3。3.2,1.R R,fc,fs ak,γRd、3,3 2 2、式中,γ0 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 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 0 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对地震设计状况下应取1.0、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基本组合计算,对地震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地震组合计算,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R、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γRd 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静力设计取1。0.对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1,0的数值。抗震设计应采用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代替γRd.fc。fs,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本规范第4,1.4条及第4,2.3条的规定取值,a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的不利影响时,应增减一个附加值 注。公式。3,3。2 1。中的γ0S为内力设计值 在本规范各章中用N M V T等表达。3、3。3。对二维、三维混凝土结构构件、当按弹性或弹塑性方法分析并以应力形式表达时.可将混凝土应力按区域等代成内力设计值、按本规范第3,3。2条进行计算,也可直接采用多轴强度准则进行设计验算.3.3,4 对偶然作用下的结构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公式,3 3.2 1。中的作用效应设计值S按偶然组合计算,结构重要性系数γ0取不小于1,0的数值 公式,3、3 2,2.中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fc。fs改用强度标准值fck.fyk。或fpyk,当进行结构防连续倒塌验算时 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函数应按本规范第3,6节的原则确定 3,3、5、对既有结构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按下列规定进行,1,对既有结构进行安全复核,改变用途或延长使用年限而需验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宜符合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2,对既有结构进行改建,扩建或加固改造而重新设计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3 7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