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 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 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 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 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 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 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 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 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