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第一节、起诉和受理、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 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 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 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 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 依照法律规定 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