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回避,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 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 鉴定人,勘验人、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 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 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第四十六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 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