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 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 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 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 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条,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 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 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 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 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 强制执行。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 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 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 由被执行人承担.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 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 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