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送达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 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 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 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第九十条.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 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