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送达。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 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 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 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 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第九十条,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第九十一条,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 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 为送达日期。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 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