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室内装修4 3,1。生产厂房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4.3.2.有防腐要求的生产区域,内装修材料的类别应根据腐蚀性介质的类别及作用情况,防护层使用年限等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4,3 3,生产厂房的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面应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2,地面应整体性好。平整。不开裂。耐磨 不起尘.耐撞击 隔声,并应不积聚静电.易清洗.3。地面垫层宜配筋,潮湿地区垫层应做防潮构造 4.3.4,生产厂房内的装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装修应采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2,与原辅料和中间品直接接触的地面和墙面材料,不应与其发生化学反应。吸附作用或释放出物质,3,内表面应平整光滑,不产尘。无裂缝、并应耐清洗和耐消毒。4.当采用砌体隔墙时,墙面应采用高级抹灰标准,涂料面层应采用耐腐蚀,耐清洗、表面光滑。无毒和不易生霉的材料.5,房间内有防水。防潮。防污,防碰等要求时、应按使用要求设置耐清洗的地面和墙裙,6.切药、粉碎等有特殊噪声的房间,应采取降噪措施,4。3 5.生产厂房中的医药洁净室的建筑围护结构和室内装修,应采用气密性好且变形小的材料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57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