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地下动力设备基础12,1 一般规定12.1,1。动力设备基础设计应取得下列资料,1,动力设备的型号。规格、重量,重心位置及其轮廓尺寸图,2。动力设备的功率 转速及传动方式,3,设备基础轮廓尺寸图,图上应注明沟 槽、孔洞,地脚螺栓,预埋件等的尺寸和位置、4,当基础需要进行振动计算时。应取得设备的动荷载及作用位置和设备质量惯性矩等资料。5,基础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其有关物理力学性质资料.12、1.2。动力设备基础与相邻构筑物或设备基础应分开.12.1,3。动力设备宜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基础。当其设置在整体性较好的基岩上时,可采用锚杆基础、12。1。4.动力设备底座边缘至基础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m 在设备底座下应预留不小于30mm的找平层或二次浇灌层.12.1.5.大块式或不直接承受冲击力的墙式基础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框架式或受冲击力的墙式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有防水、防油要求的基础。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20,二次浇灌的混凝土强度应比基础的混凝土强度提高一级、12,1.6,设备基础的配筋宜采用HPB300或HRB400,HRB500钢筋.不得使用冷轧钢筋.受冲击力较大的部位应采用热轧变形钢筋,钢筋连接不宜采用焊接接头 12。1.7,动力设备基础地脚螺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脚螺栓埋置深度 带弯钩底脚螺栓的埋置深度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20倍、带锚板地脚螺栓的埋置深度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构造螺栓埋置深度可不受限制.2、螺栓中心线距基础边缘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4倍,预留孔边距基础边不应小于100mm,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加强措施.3,预埋地脚螺栓底面下的混凝土净厚度不应小于50mm.预留孔孔底混凝土净厚度不应小于100mm,12、1、8、基组 包括设备。基础和基础上的回填物、的总重心与基础底面形心宜位于同一垂直线上.当有偏心时,偏心距和平行偏心方向基底边长的比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地基承载力标准值fk小于或等于150kPa时,不应大于3,2 当地基承载力标准值fk大于150kPa时、不应大于5,12。1,9,设备的垂直扰力宜作用在通过基础的重心线上,设备的水平扰力宜作用在通过基础重心的平面内.12 1,10、低频设备基础的自振频率应高于设备的扰力频率、12 1,11,基础传至地基的静压力应包括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及其上的回填物、支承在基础上的平台,管架及其他结构构件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