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有轨运输井底车场7,7,1。井底车场形式应根据矿山井筒类型、矿井生产能力.运输方式以及车场内主要硐室布置的要求等因素.经方案比较确定 7。7,2。车场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箕斗竖井空,重车线的长度应为列车长度的1。5倍、2.0倍,当采用曲轨卸载或翻笼卸载矿车不摘钩时 空,重车线的长度应为列车长度的1、1倍 1 2倍 2、罐笼井作主.副井时。重车储车线不宜小于列车长度的1 5倍、2,0倍 空车储车线不宜小于列车长度的1 5倍,当年产矿石30万t以下时,储车线可按列车长度的1,0倍,1,5倍确定、3,副井空、重车线长度应为列车长度的1,0倍 1 5倍,并应增加15m、30m长的材料 设备的临时占用线,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应设置15m、20m的专用线,4,矿车组斜井的空。重车储车线长度宜为提升矿车组长度的2倍、3倍,5 调车线的长度宜为一列车长。7,7,3,井底车场弯道最小曲线半径的选取应符合本规范第7,6。1条的规定.7。7,4.线路坡度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井底车场线路坡度应根据车场形式,矿车卸载方式。调车作业以及设备配置要求,经计算确定。2 井底车场标高应进行闭合计算。作为线路标高闭合计算的,0点的选取 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采用罐座时 应选取罐笼轨面,当采用摇台时 应选取进车摇臂转轴点轨面,2、可选取翻笼轨面,卸载站轨面.3.可选取斜井井底车场竖曲线起点轨面.7。7,5,井底车场巷道断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底车场巷道断面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的规定,2,井底车场处人行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井空 重车线均应设置单侧人行道,同时人行道的总长度应与电机车进入的范围一致,2。副井空,重车线应设置双侧人行道。3、材料车线及马头门线段应设置双侧人行道 4.车场绕道及调车线应设置单侧人行道 但调车线需在两侧进行摘钩作业时.应设置双侧人行道,5,人车车场处应设双侧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