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板式给矿机基础12.3.1 基础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2 1,1条的规定外.还应取得下列资料,1,板式给矿机受矿方式.受矿仓的尺寸、溜口位置,溜口形状和尺寸图 2,被输送的矿石体积密度,平均块度及矿石的内摩擦角 12,3、2.基础形式宜采用墙式,框架式或柱式基础。12,3 3,基础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的有关规定进行强度和稳定性验算、其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1。板式给矿机各部分的自重 2、板式给矿机链板上矿石自重。3、松散矿石在矿仓溜口处链板上的矿柱自重 12、3,4。墙式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纵墙厚度应大于400mm、高厚比不应大于6.横墙厚度应大于500mm.高厚比不应大于4.底板厚度宜大于墙厚 2、当满足结构尺寸要求时.可按构造配筋。当无法满足结构尺寸时.配筋应通过计算确定,3、当地基较差时,应增设加强锚杆或锚桩 12 3,5,框式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顶板厚度不应小于计算跨度的1.8,柱截面边长不宜小于500mm 长细比不应大于4、底板厚度不应小于柱截面边长 2、各构件配筋宜按计算和构造要求确定.顶板及底板最小配筋率宜为0 15,3,当孔洞直径或边长大于300mm时,应沿其四周配置钢筋,12 3、6.柱式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柱的截面尺寸不宜小于400mm、400mm.长细比不应大于14。2.基础配筋宜按矩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