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井巷工程布置与支护原则3,3。1.主要井巷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竖井,斜井。主要斜坡道及平硐均应布置在设计的矿床开采移动范围以外,当条件所限、布置在矿床开采最终移动范围以内时 应采取保护措施.2、竖井,斜井和主要斜坡道应避开冲积层,流砂层.断层 富含水层等不良岩层.3.井口或硐口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应受地表滑坡 滚石.雪崩。山洪和泥石流的危害 并应符合保护带要求、保护带宽度应按其等级确定、级应为20m,级应为15m 级应为10m,井口或硐口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GB、50771的有关规定、4,井口 硐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5.井口,硐口场地应满足施工和生产的需要.3,3、2 井口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进风功能的井筒或巷道入口应避开有害物质污染区。并应布置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2 回风井井口位置应远离居民区和生产区,并应选择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3、3.3、主要巷道 重要硐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岩体结构复杂。埋深大时.巷道.硐室的轴线方向宜与矿区最大主应力方向平行或成小角度相交.2 节理发育的岩体中 巷道.硐室的轴线宜与潜在的不连续面的交线走向成直角,3,高应力区中 巷道 硐室应选择合适的断面形式。3。3、4,井巷工程支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支护设计应以工程类比法为主。必要时应进行理论验算。2、支护设计应充分利用围岩自身的承载能力 确定合理的断面形式.3 支护设计宜采用喷锚支护.喷锚支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的有关规定 4.应不用或少用木材支护,5、在软岩或破碎岩体中 应采用先临时后永久的两次支护方法,必要时应采用监控量测的手段进行设计.6、受动压影响严重。并能引起围岩较大变形时,宜采用摩擦型锚杆、钢纤维喷射混凝土、可拉伸锚杆,锚索。可缩性钢架或多种支护形式组合支护等 并应采用监控量测手段调整支护形式和参数.3,3。5,井巷工程支护材料的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竖井.主斜井及提升机硐室,地下破碎硐室,装卸矿硐室,主平硐口等重要工程.当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支护时 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 2.其他斜井、平巷等井巷工程 当采用混凝土支护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护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3,在井巷工程中。当采用喷锚或喷射混凝土支护时,应符合本规范第11,4,1条的规定.当采用石材支护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U40,当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支护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3.3 6.竖井位于冲积层厚度大,有可能产生沉降的地层中时,应分析地层沉降对竖井井筒的影响.必要时可采用适应冲积地层沉降的竖向可缩型井壁结构,3。3,7。竖井井筒支护形式应根据井筒穿过地层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施工方法确定。宜采用浇筑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支护。3、3,8,在地震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地区。竖井、斜井,斜坡道.平硐等井巷出口的支护设计应进行抗震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