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断面设计7,2、1。平巷宽度及高度应根据运输设备及通过大件的尺寸。运输设备之间,运输设备与支护,或管缆,之间的安全间隙,人行道.架线,管缆敷设等要求确定.平巷宽度和高度应以100mm为模数。并应进行风速校核、7,2,2 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表7.2、2的规定、表7。2.2,人行道宽度,mm。7 2.3 平巷弯道加宽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轨运输弯道加宽值应根据运行设备外形校验,并不应小于表7,2,3的规定。表7,2.3。有轨运输弯道加宽值.mm、2 弯道加宽段应向直线段延伸。其长度应按下式计算,式中,L1,延伸长度。mm、L。车辆长度、mm,Ls,轴距.mm.3,无轨运输弯道加宽应符合本规范第6,4.2条的规定.7 2,4 平巷高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采用装配式支架支护时。平巷的高度应留有100mm的下沉量、2、采用架线式电机车运输的平巷高度应满足滑触线悬挂高度的要求.滑触线悬挂高度,从轨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输平巷.线路电压低于500V时,悬挂高度不低于1,8m 线路电压大于或等于500V时 不低于2m.采用750V的电压时,不低于2。1m,2。井下调车场,架线式电机车道与人行道交岔点、当线路电压低于500V时、架线高度不低于2m,当线路电压大于或等于500V时,不低于2、2m.采用780V的电压时,不低于2 3m、3,从竖井的中段马头门或斜井的井底到运送人员车场处的架线高度不应低于2.2m 4.电机车的受电弓到巷道支护的安全间隙不应小于300mm,3,用蓄电池电机车或用其他有轨运输方式时 轨面至巷道顶板。支护.的高度不应小于1.9m。4。无轨运输时。车辆顶部至巷道顶板,支护 的距离不应小于0。6m,7.2。5.巷道断面形状可按表7,2,5选择.表7。2.5.巷道断面形状7,2 6、拱形巷道拱高和墙高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拱形巷道的拱高应根据岩石的稳定性 取巷道净宽的1.2。1。3或1 4。2、拱形巷道的墙高应按架线高度,人行道高度 安全间隙及所选拱高等因素计算确定.7 2.7 平巷底板至轨面高度经计算后应以10mm为进级 平巷底板至轨面的高度可按表7,2,7选取、表7,2、7.平巷底板至轨面的高度 注 轨型12kg。m。15kg m 22kg、m,30kg m依据现行国家标准 热轧轻轨,GB,T.11264,轨型38kg。m.43kg,m、50kg,m依据现行国家标准 铁路用热轧钢轨,GB。2585,7,2.8 管缆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13、3。1条和第13,3。2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