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避灾硐室10,10,1、避灾硐室设计的主要依据是现行行业标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 2033、但是考虑到不同的矿山、甚至不同区域所面临的主要潜在危险因素不同.有色金属矿山主要潜在的危险有水灾和火灾两大类型,这两种灾害发生时的延续时间 灾害防治设施均有所不相同、因此根据需要在井下设置防水防火类和单纯防火类两种避灾硐室.防水防火类的避灾硐室的设计要求同现行行业标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 AQ、2033中的相关规定。防火类避灾硐室的设计考虑到火灾持续时间较短的特点、在本规范中作了相应的规定,10,10 2,本条规定了防火防水类避灾硐室的设置地点,第1款和第2款中的地点均有潜在的水灾隐患。第3款主要考虑到距离安全出口较远,发生其他灾害事故时、安全路线可能被破坏,井下工作人员不能顺利逃出矿井.故需要设置具有一定时间避险功能的硐室或其他设施.10.10。3。有些有色金属矿山的水文地质简单、基本上没有潜在的水灾危害。这类矿山除了在最低的生产中段设防火防水类避灾硐室外,其他的生产中段只需要设置防火类避灾硐室即可、防火类避灾硐室应设置在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 且能够满足发生火灾后该区域所有人员的避险需要.10,10.4.10。10。5。这两条的主要内容来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 2033,10。10。6 10 10.7。这两条主要根据火灾持续时间短的特点 在防火防水类避灾硐室功能及配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