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1部分:出生登记信息 DB37/T 4221.1-2020
  • 山东省防震减灾(地震)科普场馆展品(展项)及布展指南 DB37/T 4185-2020
  • 山东省苹果园地整理与土壤管理 DB37/T 047-2020
  • 山东省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管理物联网规范 DB37/T 4239-2020
  • 山东省中小型灌排泵站运行管理规程 DB37/T 4165-2020
  • 烟台市短程海上客运服务规范 DB3706/T 66-2020
  • 济宁市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 DB3708/T 1-2020
  • 青岛市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指南 DB3702/T 0001-2020
  • 烟台市海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南 DB3706/T 65-2020
  • 山东省应用于灭菌消毒场景的智能机器人运行条件 DB37/T 4188-2020
第六章第一节 物业服务内容与合同。第六十六条,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 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五。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 报告等义务,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八,其他物业管理事项,第六十七条,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授权.与通过招投标或者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用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合同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有关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作出约定,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业主有权进行查询.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向物业主管部门备案,第六十八条、解除或者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应当依据合同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的,应当提前六十日通知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退出手续、并履行下列交接义务.一,移交保管的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二.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 保养的有关资料。三,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四。清算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据合同履行通知义务并办理退出交接手续的 不得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停止物业服务。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