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实施规程 DB37/T 4242-2020
  • 山东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规范 第3部分:森林碳储量计算 DB37/T 4203.3-2020
  •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2018修订版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3部分:流动人口信息 DB37/T 4221.3-2020
  • 济宁市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规范 DB3708/T 2-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10部分:死亡信息 DB37/T 4221.10-2020
  • 济南市城市道路工程HSE管理规范 DB3701/T 10-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5部分:养老保险信息 DB37/T 4221.5-2020
  • 山东省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指南 DB37/T 4210-2020
  • 山东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规范 DB37/T 4255-2020
第三节.车库与车位的使用,第五十条,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 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 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 建设单位将车库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其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应当优先投入使用、车库尚未充分利用的,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规划以外的车位 第五十一条.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第五十二条、鼓励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投资人在住宅小区规划条件允许,并经业主大会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建设,经营车库和立体停车设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利用地下空间建设,经营车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容积率的认定等方面给予优惠,第五十三条、业主需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汽车的,应当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商定停车位置 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业主对汽车有看管要求的 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