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竣工总图的编绘9、2。1.竣工总图的编绘应收集下列资料,1、总平面布置图,2、施工设计图。3,设计变更文件.4。施工检测记录,5。竣工测量资料,6 其他有关资料 9 2。2.编绘前 应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实地对照检核 并应实测不符之处的位置 高程及尺寸,9 2、3 竣工总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建,构,筑物应按实际竣工位置和形状进行编制、2 地下管道及隐蔽工程应根据回填前的实测坐标和高程记录进行编制,3.施工中若有变更,应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编制.4 资料与实地不符时,应按实测资料编制。9 2 4。竣工总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绘出地面的建、构。筑物,道路 铁路,地面排水沟渠 树木及绿化地等,2.矩形建.构.筑物的外墙角应注明两个以上点的坐标。3、圆形建 构.筑物应注明中心坐标及接地处半径,4、主要建筑物应注明室内地坪高程,5,道路的起终点,交叉点应注明中心点的坐标和高程,弯道处应注明交角、半径及交点坐标,路面应注明宽度及铺装材料,6.铁路中心线的起终点,曲线交点应注明坐标。曲线上应注明曲线的半径,切线长、曲线长 外矢矩.偏角等曲线元素,铁路的起终点.变坡点及曲线的内轨轨面应注明高程 7、当不绘制分类专业图时。给水管道,排水管道 动力管道,工艺管道 电力及通信线路等在总图上的绘制。还应符合本标准第9,2。5条,第9、2,7条的规定、9、2。5、给水排水管道专业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给水管道应绘出地面给水建筑物及各种水处理设施和地上,地下各种管径的给水管线及附属设备,管道的起终点,交叉点 分支点应注明坐标。变坡处应注明高程。变径处应注明管径及材料.不同型号的检查井应绘制详图 当图上无法按比例绘制管道结点时,可用放大详图表示 2。排水管道应绘出污水处理构筑物.水泵站 检查井.跌水井.水封井、雨水口,排出水口,化粪池以及明渠 暗渠等 检查井应注明中心坐标,出入口管底高程.井底高程 井台高程 管道应注明管径.材质,坡度。对不同类型的检查井,应绘出详图,3,给水排水管道专业图上、还应绘出地面有关建,构,筑物 铁路.道路等.9、2 6,动力。工艺管道专业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绘出管道及有关建、构,筑物、管道的交叉点.起终点应注明坐标,高程。管径和材质 2 对于沟道敷设的管道、应在适当地方绘制沟道断面图 并应标注沟道的尺寸及各种管道的位置 3.动力、工艺管道专业图上、还应绘出地面有关建。构,筑物。铁路。道路等 9,2.7.电力及通信线路专业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力线路应绘出总变电所。配电站,车间降压变电所 室内外变电装置,柱上变压器,铁塔。电杆,地下电缆检查井等、并应注明线径.输电导线数、电压及送变电设备的型号 容量.2。通信线路应绘出中继站 交接箱.分线盒,箱,电杆,地下通信电缆人孔等、3 各种线路的起终点,分支点 交叉点的电杆应注明坐标,线路与道路交叉处应注明净空高 4。地下电缆应注明埋设深度或电缆沟的沟底高程.5.电力及通信线路专业图上、还应绘出地面有关建。构 筑物、铁路。道路等。9,2,8,当竣工总图中图面负载大但管线不密集时,除绘制总图外 可将各种专业管线合并绘制成综合管线图 综合管线图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第9,2.5条,第9 2,7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