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卫星定位测量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3,2.1 各等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3.2。2.各等级控制网的基线精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σ 基线长度中误差 mm,A,固定误差,mm、B。比例误差系数,mm,km,d.基线平均长度,km.3。2、3、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观测精度的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应按下式计算。式中,m,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mm、N.控制网中异步环的个数,n一一异步环的边数,W.异步环环线全长闭合差 mm,2.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应满足相应等级控制网的基线精度要求、并应符合下式的规定,m,σ、3、2 3,2。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设计,选点与埋石3,2,4。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精度要求。卫星状况,接收机的类型和数量以及测区已有的测量资料进行设计。有特殊精度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控制网专项设计.概算的精度尚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进行控制网优化设计,2.首级网布设时,宜联测2个以上国家高等级控制点.国家连续运行基准站点或地方坐标系的高等级控制点,3、对控制网内的长边,宜构成大地四边形或中点多边形 4,各等级控制网应由独立观测边构成1个或若干个闭合环或附合路线,构成闭合环或附合路线的边数不宜多于6条,5。各等级控制网中独立基线的观测总数,不宜少于必要观测基线数的1,5倍.6,加密网应根据工程需要 在满足本标准精度要求的前提下 采用灵活的布网方式.3、2、5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点位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点位应选在稳固地段。同时应方便观测,加密和扩展。每个控制点宜有1个通视方向。2.点位应对空开阔 高度角在15,以上的范围内。应无障碍物。点位周围不应有强烈干扰接收卫星信号的干扰源或强烈反射卫星信号的物体、距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宜大于200m,距高压输电线路或微波信号传输通道宜大于50m。3 宜利用符合要求的原有控制点 3。2,6 控制点埋石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并应绘制点之记。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观测3,2 7 各等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观测宜采用静态作业模式按表3,2,7的技术要求执行 一、二级控制网的观测也可采用动态作业模式按本标准第3。2.17条、第3、2.31条的规定执行.3 2。8。对于大型工程项目。可根据项目作业需要.结合已有资料及实地踏勘情况编制作业计划 3。2,9 卫星定位控制测量的测站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观测前,应对接收机进行预热和静置。同时应检查电池的容量。接收机的内存和可储存空间是否充足。2 天线安置的对中偏差不应大于2mm.天线高的量取应精确至1mm.3 观测中.不应在接收机近旁使用无线电通信工具、并应禁止人员和其他物体触碰天线或阻挡卫星信号.4。遇雷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作业过程中不应进行接收机关闭又重新启动。改变卫星截止高度角 改变数据采样间隔和改变天线位置等操作、6,应做好测站记录.卫星定位控制测量数据处理3,2。10.数据处理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同定位系统或不同品牌接收机联合作业时的观测数据、应转换成统一的标准格式 2,应屏蔽原始数据中的无效观测值和冗余信息 3 应汇总整理测站记录,3,2,11、基线解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线解算可根据观测等级和实际情况选择单基线解算模式、多基线解算模式或整体解算模式.2。基线解算应采用双差固定解 3。基线解算结果应包括基线向量的三维坐标增量及其方差 协方差阵和基线长度等信息,3、2。12,卫星定位控制测量外业观测的全部数据应经同步环、异步环或附合线路。重复基线检核、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步环各坐标分量闭合差及环线全长闭合差,应分别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式中。n.同步环中基线边的条数。WX、WY WZ.一同步环各坐标分量闭合差。mm.W,同步环环线全长闭合差 mm.2.异步环或附合线路各坐标分量闭合差及全长闭合差.应分别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式中、n。异步环或附合线路中基线边的条数.W.异步环或附合线路全长闭合差,mm,3.重复基线的长度较差,应满足下式的要求.式中,d、重复基线的长度较差,3.2 13、当同步环.异步环或附合路线。重复基线中的观测数据不能满足检核要求时.应对成果进行全面分析、并应舍齐不合格基线后重新构成异步环.在舍弃基线后 所构成异步环的边数不宜超过本标准第3,2.4条第4款的规定,超限时、应重测不合格基线或有关的同步图形,3,2,14,外业观测数据检验合格后 应按本标准第3,2。3条对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观测精度进行评定、3 2,15,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无约束平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用与导航定位卫星系统一致的坐标系进行三维无约束平差 2 无约束平差应提供各观测点在该坐标系中的三维坐标 各基线向量三个坐标差观测值的改正数、基线长度,基线方位及相关的精度信息等,3 无约束平差的基线向量改正数的绝对值 不应超过相应等级的基线长度中误差的3倍 3。2 16,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约束平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选用国家坐标系或地方坐标系 对无约束平差后的观测量进行二维或三维约束平差,2。对于已知坐标.距离或方位、可强制约束。也可加权约束、约束点间的边长相对中误差应符合本标准表3,2。1中相应等级的规定,3。约束平差的基线向量改正数与经过剔除粗差后无约束平差结果的同一基线相应改正数较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相应等级基线中误差的2倍.4.平差结果应输出观测点在相应坐标系中的二维或三维坐标。基线向量的改正数、基线长度 基线方位角等.以及相关的精度信息,5。控制网约束平差的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应符合本标准表3、2、1中相应等级的规定.V,卫星定位动态控制测量3,2.17.当一、二级卫星定位网的观测采用动态作业模式时。宜采用单基站RTK测量技术或后处理动态测量技术、也可采用网络RTK测量技术,3、2。18.一,二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动态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2.18的规定.3,2,19。一.二级卫星定位网动态控制测量点位的选择.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 2.5条的规定外,还应兼顾固定角,固定边复核测量点位在测区的分布,数量均不少于2组、点位选定后,应进行现场标识并绘制点位分布略图,点位埋石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3 2,20,卫星定位实时动态控制测量,宜采用动态水平方向固定误差不超过10mm,比例误差系数不超过2。10,6和垂直方向固定误差不超过20mm,比例误差系数不超过4.10,6的双频或多频接收机。3.2.21.动态控制测量作业时,截止高度角15,以上的卫星个数不应少于5颗,PDOP不应大于6.3。2,22。流动站接收机的点位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作业前应在同等级或高等级点位上进行校核。并不应少于2点。2.作业中若出现卫星失锁或数据通信中断,应在同等级或高等级点位上进行校核.并不应少于1点,3。平面位置校核偏差不应大于50mm,高程校核偏差不宜大于70mm,不满足时,应重新设置流动站。3、2、23,单基站RTK测量的基准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准站可设置在已知点位上,也可任意点设站,当在已知点位设站时。应整平对中,天线高量取应精确至1mm。2。应检查电台和接收机的链接,并应核对电台频率。在手簿中应输入基准站坐标,高程并设置仪器高类型及量取位置,天线类型,仪器类型。电台播发格式,作业模式 数据端口,蓝牙端口等设备参数,3,对测区已有的转换参数应进行现场检查,精度满足要求后 应直接利用 4、对无转换参数的测区、应在周边及中部选取不少于4个已知点进行点校正获取转换参数、转换参数的平面精度不应大于20mm 高程精度不应大于30mm,3 2,24,单基站RTK测量的作业半径不宜超过5km,流动站观测应符合本标准第3、2.29条的规定.作业过程中不应对基准站的设置、基准站天线的位置和高度进行更改。3、2。25 单基站RTK测量中,对不同基准站定位的差分解算结果的平面位置互差不应大于50mm、符合要求后 应取各基准站的定位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3,2,26.进行后处理动态控制测量时、基准站应架设在已知点上对中整平 天线高度量取应精确至1mm 并应设置为后差分模式。流动站应顶先在静止状态下观测,初始化观测时间不宜少于5min,在卫星不失锁的情况下。可连续进行动态模式测量。外业观测结束后.宜统一进行动态测量后处理解算.3,2、27。使用网络RTK技术进行控制测量作业。应在连续运行基准站系统服务中心进行登记 注册。获取系统服务授权。并应设置通信参数 IP地址 APN。端口,差分数据格式等各项网络参数、3,2、28,网络RTK控制测量的测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三脚架对中整平,天线高度量取应精确至1mm、并应记录天线高类型和量取位置 2、应分别进行流动站与连续运行基准站系统的数据通信检查和数据采集器,电子手簿。与接收机。天线。的数据通信检查.3 应分别进行流动站接收机天线与主机及电源等的连接可靠性检查和电子手簿及主机的电源电量、内存或储存卡容量检查、4,接收机的平面精度限值宜设置为20mm,高程精度限值宜设置为30mm。3 2。29 RTK控制测量作业应采用多测回法观测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和测回间应进行接收机初始化。当初始化时间超过5min仍无法获得固定解时,宜重新启动接收机进行初始化.重启后仍不能获得固定解时,应选择其他位置进行测量,2,应在得到RTK固定解且收敛稳定后开始记录观测值,观测值不应少于10个,应取平均值作为本测回的观测结果,经纬度记录应精确至0,00001,坐标与高程记录应精确至0.001m 3 测回数应符合本标准表3.2、18的规定、测回间的时间中断间隔应大于60s 4.测回间的平面坐标分量较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25mm,高程较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50mm,应取各测回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观测成果,3。2.30。动态控制测量成果应包括控制点号.三维坐标、三维坐标精度。天线高及与观测值相应解的类型、卫星数。PDOP 观测时间等信息。3 2.31。卫星定位实时动态控制测量成果检核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核点应均匀分布于测区的中部及周边.检核点数量不应低于控制点总数的5,并不应少于3点。2,当采用全站仪固定边,固定角及导线法联测检核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 2.31的规定,3,当采用RTK法复测检核时.可用同一基准站两次独立测量或不同基准站各一次独立测量方法进行、并应按下式统计检核点的精度。检核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超过50mm.式中 M,检核点的点位中误差、mm.Si、检核点与原点位的平面位置偏差,mm,n 检核点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