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变形监测信息系统10.12,1.变形监测的观测记录,计算资料的管理,数据处理及分析,建模和预警等宜采用变形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系统宜具备下列功能,1,能接收和管理各种变形监测的原始数据和观测数据、计算数据、成果数据等资料。2 能接入和接收存储各类传感器和设备的实时监测数据,3.能对各期观测数据进行检核和处理 4、能进行监测基准网和变形监测网观测数据的平差计算和基准点的稳定性分析。5.能通过变形量和变形因子关系模型,对监测点的变化统计分析后、进行变化趋势预报。6.具有数据查询、数据上传。数据共享和推送功能 7 具有变形成果图表生成功能和实现监测结果的三维可视化表达功能,8,能根据不同风险类型、风险级别建立预警及报警处置预案 9,具有用户管理。数据与信息管理和系统安全管理等功能。10。12。2、变形监测信息系统的基本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运行方式应支持24h不间断运行,2。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应大于6300h、系统的故障率应低于5.3.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可扩展性,4。系统应具有完备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10.12、3.系统宜采用作图分析法,统计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建模分析法等对监测数据进行变形的几何分析和物理解释。当利用变形量与变形因子关系模型进行变形趋势预报时,应给出预报结果的误差范围及适用条件。10.12、4 系统在评审验收之前。应进行系统测试和试运行。验收内容应包括文档验收。程序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