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水准测量4。2 1,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 2。1的规定 4,2.2,水准测量所使用的仪器及水准尺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i,DS1 DSZ1型不应超过15 DS3、DSZ3型不应超过20.2,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的补偿误差,α。二等水准不应超过0、2,三等水准不应超过0.5。3.水准尺上的米间隔平均长与名义长之差、线条式因瓦水准尺不应超过0。15mm。条形码尺不应超过0,10mm.木质双,单,面水准尺不应超过0、50mm,4,2.3,水准点的布设与埋石应符合本标准第4,1,4条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点位应选在稳固地段或稳定的建筑物上,并应方便寻找。保存和引测 采用数字水准仪作业时,水准路线还应避开电磁场的干扰,2、宜采用水准标石 也可采用墙水准点,标志及标石的埋设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3、埋设完成后 二,三等点应绘制点之记、四等及以下控制点可根据工程需要确定、必要时还应设置指示桩、4、2 4。水准观测应在标石埋设稳定后进行 水准观测宜采用数字水准仪和条形码水准尺作业、也可采用光学水准仪和线条式因瓦尺或黑红面水准尺作业,4,2 5.数字水准仪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5的规定.4,2.6。光学水准仪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 6的规定.4.2。7。两次观测高差较差超限时应重测,重测后.二等水准应选取两次异向观测的合格结果,其他等级应将重测结果与原测结果分别比较。较差不超过限值时、应取两次测量结果的平均数.4、2。8。当水准路线需跨越江河.湖塘.宽沟 洼地,山谷等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准作业场地应选在跨越方便的地方、标尺点应设立木桩或选择符合要求的固定标志 2,两岸测站和立尺点应对称布设,跨越距离小于200m时。可采用单线过河.大于200m时。应采用双线过河并组成四边形闭合环。往返较差.环线闭合差应符合本标准表4、2.1的规定,3。跨河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8的规定,4,当跨越距离小于200m时,也可采用在测站上变换仪器高度的方法进行 两次观测高差较差不应超过7mm.应取平均值作为观测高差,4,2.9,水准测量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条水准路线分测段施测时,应按下式计算每千米水准测量的高差偶然中误差。绝对值不应超过本标准表4 2.1中相应等级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的1。2 式中,M、高差偶然中误差。mm、一一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mm、L,测段长度,km,n一。测段数、2 水准测量结束后 应按下式计算每千米水准测量高差全中误差.绝对值不应超过本标准表4 2、1中相应等级的规定。式中.MW,高差全中误差,mm,W一一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L。计算各W时。相应的路线长度 km,N一一附合路线和闭合环的总个数、3。当二,三等水准测量与国家水准点附合时,高山地区应进行正常位水准面不平行改正和重力异常归算改正,4,各等级水准网、应按最小二乘法进行平差并计算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5.高程成果的取值。二等水准应精确至0.1mm 三、四。五等水准应精确至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