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水准测量4,2,1,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1的规定。4.2,2,水准测量所使用的仪器及水准尺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i、DS1 DSZ1型不应超过15,DS3,DSZ3型不应超过20、2.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的补偿误差 α。二等水准不应超过0,2.三等水准不应超过0 5.3.水准尺上的米间隔平均长与名义长之差。线条式因瓦水准尺不应超过0,15mm.条形码尺不应超过0,10mm 木质双。单,面水准尺不应超过0,50mm 4,2,3.水准点的布设与埋石应符合本标准第4.1、4条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点位应选在稳固地段或稳定的建筑物上。并应方便寻找.保存和引测、采用数字水准仪作业时.水准路线还应避开电磁场的干扰。2、宜采用水准标石,也可采用墙水准点,标志及标石的埋设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3,埋设完成后。二 三等点应绘制点之记,四等及以下控制点可根据工程需要确定.必要时还应设置指示桩。4、2、4,水准观测应在标石埋设稳定后进行 水准观测宜采用数字水准仪和条形码水准尺作业、也可采用光学水准仪和线条式因瓦尺或黑红面水准尺作业.4,2、5 数字水准仪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5的规定.4,2 6,光学水准仪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4,2。7 两次观测高差较差超限时应重测,重测后 二等水准应选取两次异向观测的合格结果.其他等级应将重测结果与原测结果分别比较,较差不超过限值时、应取两次测量结果的平均数,4。2。8。当水准路线需跨越江河、湖塘、宽沟,洼地、山谷等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准作业场地应选在跨越方便的地方,标尺点应设立木桩或选择符合要求的固定标志 2、两岸测站和立尺点应对称布设 跨越距离小于200m时 可采用单线过河,大于200m时,应采用双线过河并组成四边形闭合环,往返较差,环线闭合差应符合本标准表4,2,1的规定。3 跨河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8的规定。4,当跨越距离小于200m时 也可采用在测站上变换仪器高度的方法进行、两次观测高差较差不应超过7mm.应取平均值作为观测高差。4.2 9 水准测量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条水准路线分测段施测时。应按下式计算每千米水准测量的高差偶然中误差 绝对值不应超过本标准表4、2 1中相应等级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的1,2。式中.M,高差偶然中误差。mm,一一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mm。L,测段长度,km,n一.测段数、2。水准测量结束后 应按下式计算每千米水准测量高差全中误差 绝对值不应超过本标准表4。2 1中相应等级的规定.式中.MW,高差全中误差 mm,W一一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L,计算各W时 相应的路线长度 km,N一一附合路线和闭合环的总个数,3、当二,三等水准测量与国家水准点附合时,高山地区应进行正常位水准面不平行改正和重力异常归算改正,4,各等级水准网,应按最小二乘法进行平差并计算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5.高程成果的取值,二等水准应精确至0,1mm.三、四 五等水准应精确至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