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管节安装10,1,一般规定10,1,1,管节安装可分为舾装。浮运.寄放.沉放与对接 其中浮运,沉放与对接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监测方案并经过评审、10.1。2.应根据航道宽度。深度、水流.通航船舶密度等资料编制水上交通疏解。警戒或封航专项方案并报航道管理主管部门审批 浮,运10,1。3,管节浮运前应收集相关水域水文及气象等基础资料,应对潮位。水深。水流速度。水容重、悬浮指数、风速等进行监测与计算 10,1,4、管节浮运前,应核对航道沿线水下地形、地质资料和水文资料,浮运路线上不应有损害管节的障碍物 10、1、5.管节出坞,浮运应根据隧址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水文条件.水下地形。气象 航道.管节结构和环境保护等条件、合理选择浮运船机和作业设备、10 1,6。浮运前应进行管节的稳定性验算、满足竖向力平衡和力矩平衡两个条件,10。1,7,管节浮运前干舷值应在100mm,250mm间取值。10 1 8、应根据管节浮运需要克服的惯性力和水阻力、计算确定拖曳设备数量及功率配置,10 1.9、浮运航道水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节浮运航道控制水深,设计最低通航水位 管节高度、干舷高度,安全距离。2、采用移动干坞预制管节时,移动干坞浮运航道控制水深.设计最低通航水位.移动干坞浮运管节最大吃水深度、安全距离,3.采用移动干坞预制管节时.下潜港池控制水深,管节高度 干舷高度 管船距离 型身高度,安全距离,4,管节浮运过程中底板与河床安全距离不应小于0、5m,5.管节浮运航道及下潜港池水深不满足上述要求或航道宽度不满足要求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规范、JTS、207的有关规定执行、完成浮运航道疏浚作业.10.1.10,管节起浮前应对管节内部及外部的各项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排除故障 10.1 11。管节浮运前必须对浮运航道进行水深测量、硬底基础尚应进行硬扫床或多波束检查,10、1、12,管节浮运,系泊前应进行稳定性及系缆系统受力计算和整体数模分析.必要时可开展物模试验 进行数据校核。10。1.13 浮运阶段宜满足下列条件,1,水流平均流速不大于1,0m,s、2,水面风速不大于10m s,3。浪高小于0.5m,10,1.14 浮运阶段不满足第10 1,13条的条件时。宜做专题研究、寄、放10,1 15.管节寄放区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选择水深足够.风浪小,水流缓的非通航水域。2.应布置可靠的系泊系统 沉放对接10.1.16,管节沉放对接可分为管节浮运就位。管节下沉 千斤顶拉合.水力压接四个工序.10.1、17,管节沉放宜满足表10、1.17的要求.10 1。18 自然条件不满足第10、1,17条的条件时.应做专题研究并制订特定技术措施.10,1.19.沉放前.应对管节基础标高及支座平面位置与标高进行复测,采用先铺法时应清除基槽碎石基础顶面淤泥,10,1,20,沉放前、应清除GINA止水带四周及对接端端面上的杂物,并探摸检查GINA止水带 应稳固,无偏位,无破损.10 1,21 管节沉放前应对管节内部的各项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排除故障,10,1.22,管节沉放过程中压载水箱加载宜分次进行、1 管节下沉阶段、抗浮系数不小于1。01、2、水力压接之后水密门开启前,抗浮系数不小于1 02。3、稳定压载阶段,抗浮系数不小于1,05,10,1 23,管节沉放后对接前应再次对止水带 端钢壳,导向装置等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