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基槽开挖与回填覆盖8、1,一般规定8,1 1,基槽开挖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和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江,河.湖.海.堤岸,闸门,围堰,管线.周边建,构 筑物,水下障碍物及其他设施的详细资料。8,1,2.应根据航道宽度、深度 水流、通航船舶密度等资料编制水上交通疏解。警戒或封航专项方案并报航道管理主管部门审批.8,1,3。水上作业应申请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并应与海事 航道,海洋.渔业.水利 港口等管理部门及航运。码头等相关单位沟通协商,8.1 4,基槽开挖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通过评审,8.1、5 应根据隧址工程地质。水文资料.河床与隧道纵横断面设计文件,生态资料等确定合理的基槽断面和开挖形式.选择可靠的开挖设备。8,1.6 基槽开挖过程中应对基槽开挖形成的边坡、基底冲刷和回淤进行全程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施工方案.8,1 7,基槽边坡顶部严禁堆载.8、1。8。土质基槽底面以上2m至河床顶面为粗挖部分,剩余部分为精挖部分。8.1、9 基槽开挖过程中 应对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复核、8,1 10、根据工程设计,施工方法 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应对临近建 构 筑物,管线等采取保护措施,8、1,11、应对基槽影响范围内管线、建。构.筑物等进行监控测量,8.1。12 施工人员,设备。装置应满足施工要求.8,1,13。爆破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及。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204等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爆破施工方案 专项爆破施工方案应经公安,港口等管理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