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管道附属设施8,4,1。单座煤气放散塔时.宜靠近主管网的中部.有两座及以上放散塔时,宜分别布置在企业全厂净煤气总管的两端 使煤气总管两端的压力差不宜过大.1,全厂净煤气放散塔.高炉.COREX炉与焦炉。全厂净煤气放散塔的最大与最小放散量.一般宜满足如下要求,1 最大放散量 产气量。产气单元自用量、2.最小放散量。全厂煤气平衡作业小时剩余量.2 本条第6款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 剩余煤气燃烧放散装置作为一套独立完整的设施 在其入口处应设隔断装置。同时为安全.环保的需要、放散装置还要配备放散煤气调压设施,点火燃料设施.氮气吹扫设施。分子或流体封防回火等设施 3。本条第7款为强制性条款 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6222第4.3 2条规定.煤气调压放散管必须点燃并有灭火设施。管口高度应高出周围建筑物、一般距离地面不小于30m 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2008规定 距离燃烧放散装置30m内严禁可燃气体放空,这些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可燃气体点火放散装置,火炬、点燃放散后的热量对人员和设备的辐射影响以及对周围30m范围内其他放散可燃气体可能会形成混合性爆炸气体的爆炸性影响。本款规定主要是从人身和财产安全出发而制定的,4.本条第8款中剩余煤气放散装置与周围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章和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燃料气系统和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范,SH.3009。2013第9章的有关内容并结合钢铁企业剩余煤气燃烧放散的特点进行计算确定、钢铁企业剩余煤气主要包括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融熔还原炉煤气.矿热炉煤气等 均以气体状态存在 且这些剩余煤气放散装置都要求点火放散而且燃烧完全。燃烧放散次数较少.时间较短、石油化工企业通过火炬燃烧排放的可燃气体中可能携带可燃液体。带液可燃气体可能因不完全燃烧而产生火雨,据调查,石油化工火炬火雨洒落范围为60m至90m.因此危险性较大。可以看出,钢铁企业的剩余煤气燃烧放散装置和石油化工企业火炬的区别较大、考虑到钢铁企业剩余煤气燃烧放散的危险性较石油化工企业火炬排放的危险性低 因此,本规范中剩余煤气放散装置与周围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表4.1.9和表4、1。10中防火间距适当减少.5,本条中的第9款中放散塔距离地面50m的最低高度要求是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第九条的规定而制定的 8,4。2。本条中第3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当一个子系统需与运行的煤气干管切断隔离.进行施工,检修时仅采用一个蝶阀或闸阀或球阀作为隔离装置是不安全的。因为钢铁企业副产煤气不仅可燃而且有毒,如煤气中的一氧化碳8h作业的中毒浓度为30mg,m3、24ppm.而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爆炸下限为15 即中毒的浓度远比爆炸下限低2个、3个数量级,煤气子系统运行几年后,一个蝶阀或闸阀或球阀为隔离装置的阀门因内泄漏而使施工检修区域形成中毒气氛 故规定了蝶阀、闸阀或球阀等单独使用时不是隔断装置,只有与U型水封 盲板阀或盲板等其中之一组合使用后才能彻底隔断煤气,第5款中。当煤气管道计算压力大于0,05MPa时,由于煤气的计算压力较高,采用 煤气管道隔断装置应采用蝶阀,闸阀。球阀与盲板阀或盲板等其中之一组合的方式,是适宜的、此时不宜采用水封隔断形式、第6款中,焊缝应首选射线检测.若受条件限制射线检测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带记录的超声波检测,并应征得设计和建设单位的同意.8 4。3 第1款,第2款中.同一条管道的隔断装置两侧排水器上部如果连通 隔断装置就不能真正隔断,隔断装置上游侧的煤气会通过联通管流向下游侧。造成人身中毒伤害甚至爆炸事故、不同煤气管道的排水器上部如果相连。会造成高压管道的煤气向低压管道窜流。本条第3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不同介质的煤气管道如共用一个排水器,则可能发生互串。严重影响煤气管道的运行维护安全和用户生产 8,4、5,隔断装置中两阀之间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设置检查孔,以便调试阶段和停产检修期间观察阀板的运转情况和密封状态。8、4,6.煤气管道设吹扫口和取样管的目的是在管道通气和停产检修时对管道内的空气或煤气进行置换和化验.焦油,荼含量较高的焦炉煤气可采用蒸汽吹扫置换 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等宜采用氮气吹扫置换.工作人员进入煤气管道前、应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置换氮气或蒸汽并合格 吹扫置换完成后,必须将管接头上与氮气或蒸汽。空气相连接的软管断开、管道正常运行时.也可以通过煤气取样管取样进行煤气成分和热值的分析、8、4 7。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按本规范第8、1.9条要求 在煤气管道隔断装置处、管道末端处及U型水封前后等处。均应设煤气放散管,如果上述位置的部分放散管道相连,如隔断装置隔断装置前后放散管道相连通.会造成有气一侧的煤气通过连通管窜入到无气一侧、引发人身安全等事故.因此制定本条规定 考虑到部分设备如TRT中燃气透平壳体上方的放散管道主要是用于启动时或检修前置换燃气透平腔体中的空气或煤气,其进出口管道上均已进行可靠隔断。且人员不会进入燃气透平的腔体中,因此不会对人身造成危害,可以将几个放散头汇集后放散到大气中。因此规定放散气集中处理的除外,8,4,10,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水封作为隔断装置时,其水封高度极为重要。已多次出现过因水封高度不够 使煤气泄漏并造成了人员伤亡的事故.主要原因是管网压力波动较大,水封有效高度被短时击穿 考虑到钢铁企业的煤气管道口径较大.如进入转炉煤气柜前的转炉煤气管道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的高炉煤气入口管道的最高工作压力不大.但口径较大,如果水封的高度定得很高 操作荷载会很大,灌水和放水时间会很长,支架和基础会较为庞大。造成操作困难,投资较大 故在工程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煤气的最高工作压力和管网的具体波动情况合理确定水封高度、以达到安全、合理、经济的目的 故本规范在适当提高安全性的同时也考虑到了水封的经济合理性,故将水封高度的下限值规定为不小于20kPa,2000mmH2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