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围墙大门4 9.1.4 9 2。石油化工厂属于危险场所,厂区周边应设置围墙 用于防止闲杂人员进入。但围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形式 装置区 储罐区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与厂外直接相邻的地段,应设置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围墙.以避免外界火源引燃泄漏油气从而将火引入厂内、同时也可对厂外一些难以控制的设施和环境可能带来的危险进行主动防范.如果其他非易燃。易爆危险区与厂外直接相邻 其间可根据需要设置栅栏式空透围墙或其他形式围墙、4,9,3,围墙与装置.设施等的距离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有关规定、对于防火规范中未做规定的围墙与道路,铁路之间的距离.本条加以规定,主要是考虑通行和操作等方面对空间的一般需要 4.9、4,石油化工厂占地规模大,货运繁忙、厂区出入口的布置对日常生产的组织.以及事故状况下人员的逃生和消防作业的组织均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本条对厂区出入口的布置做出规定 1、本条是为保证工厂的安全而制订的、2。人流与货流的出入口分开设置有利于路线的分流,避免因互相干扰而影响交通安全,3,主要人流出入口的位置应方便职工上下班的通行和到达.货运出入口的位置应有利于货运车辆便捷通行,避免货运车辆穿行厂区或影响人流路线。5.液化烃,可燃液体运输车辆危险性大 装卸站的出入口单独设置、有利于厂区安全,6,铁路的出入口必须独立设置.这样可以防止交通事故、有利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