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更正登记第一节.依申请更正登记第一百九十四条,房地产权利人发现登记簿记载的房地产基本状况,权利内容及其他事项记载错误的.房地产利害关系人发现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权利内容及其他事项记载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第一百九十五条,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二 身份证明、复印件、三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原件、四,证明房地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原件。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权利人同意更正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第一百九十六条 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核准条件.一。申请人是利害关系人或者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二、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三。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证明登记簿记载错误,四 申请涉及权属的更正登记时,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第二节、依职权更正登记第一百九十七条,登记簿记载错误不涉及房地产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应当通知有关权利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更正登记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的,应当根据有关证明材料对登记簿予以更正,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一百九十八条,登记簿记载错误涉及房地产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应当通知有关权利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更正登记,办理更正登记期间 权利人处分房地产申请登记的,应当暂缓办理,当事人逾期不申请的.应当根据有关证明材料对登记簿予以更正.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公告更正登记结果.涉及土地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更正登记,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