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3,建筑物高度控制3。3.1,建筑物的高度除必须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节的规定,3 3,2。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 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3 3,3、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先编制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视线分析,提出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 经建筑和文物保护专家小组评议后、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具体核定 3.3.4。在市区进行建设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具体规定,3、3,4。1。风景区及城市景观控制地段的高度控制原则避免视觉遮挡,能供公众观赏的城市重要景观的视域通廊不允许被遮挡、3,3 4、2,城市中已建成的景观区及建筑物的轮廓线已十分完美应予以保护。其背景不宜出现任何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 3 3,4 3、新建筑与景区的尺度关系需要进行景面分析判断适当 3 3、4.4。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规定 H,W、2S,沿街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按下述公式控制,A,L。W,2S、式中 H,沿街建筑高度。W、规划道路红线宽度,S。建筑后退红线距离.L,一幢建筑基地沿街的长度。A,沿街高层组合建筑以1 1、即45,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 沿道路交叉口的建筑高度控制应按较宽的道路计算,但当建筑物沿窄路部分的长度超过30米时。其超过部分的建筑高度应按窄路宽度计算、3 3,4.5、建筑物临接两条以上道路的.可接较宽的道路规划红线计算其控制高度.3。3。4.6 商业中心区的建筑高度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规定,当建筑高度由不在同一后退线上的裙楼与主楼组成,且主楼不一定为条式。而由一栋和数栋塔楼组成时,其建筑高度还需同时满足附录四的规定、3,3。4。7 建筑物直接临接或其面前道路临接广场.河道,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在计算控制高度时,可将广场,河道,电力线保护区的1,2宽度计为道路规划红线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