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道路安全与设备安全防护18,4,1。矿山道路的交通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5768。2的有关规定,18 4,2、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和高堤路基路段的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防护设施.18,4,3.设备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的传动带,明齿轮.砂轮 电锯,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位应设防护罩或栅栏.2。设备的走台。梯子、地板以及人员通行和操作的场所应保持整洁和通行安全.3、设备运转时不得进行检修,注油和清扫、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4.设备移动时不应上下人员 在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地点.不应有人停留或通行,5.爆破前应将钻机,挖掘机等移动设备停放到安全地点。6.铲装设备作业时 人员不得在悬臂和铲斗下面及工作面附近通过,停留,7、运输设备不应装载过满或装载不均.8.设备在松软或泥泞的道路上移动时、应采取防止沉陷的措施,上下坡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9,牵引设备时应设专人指挥。被牵引设备应有制动装置并有专人操作。10。边坡浮石清除完毕之前 人员和设备不应在边坡底部停留。11,不得使用有接头或断股的钢丝绳进行提升,吊装作业.12.起重机械 牵引机械和辅助起重工具应标明最大负荷量.安全速度.提升运输设备应有灵敏可靠的信号装置。13、通风机与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风电闭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