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土方开挖10 2,1、使用机械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根据土质。现场条件等因素 确定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2、临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最低处的挖方、3,开挖临近基底标高时,应预留一层用人工清理。厚度宜为150mm 300mm,10,2,2、在原有建筑物附近开挖基坑,基槽.管沟,若开挖深度大于原有建筑物基础埋深时 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或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 并应进行沉降和移位观测 10、2 3 基坑 基槽,管沟的土质边坡、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采取保护措施,10,2、4。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 5m。并不应超过设计荷载值。10。2 5。基坑 基槽、管沟底部开挖宽度.除管道结构宽度外 应增加工作面宽度,管沟和基础底部每侧工作面的宽度应符合表10.2。5的规定.注,1,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有管座按管座外径计,砖砌或混凝土管沟按沟外沿计 2、沟底需增设排水沟时,工作面宽度适当增加。3,有外防水的砖沟或混凝土沟,每侧工作面宽度取800mm,10 2,6,当无地下水时。挖方边坡可作成直立壁 挖方边坡成直立壁的挖方深度应符合表10 2,6的规定.注。砌筑基础和设置其他地下结构或地下设备的工作,应在管沟挖好后立即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基坑壁的稳定情况,10、2 7,开挖深度应小于5m。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基槽。管沟底面标高且坑壁不加支撑时,基坑,基槽。管沟边坡的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0 2,7的规定,10、2、8、基坑.基槽,管沟的基底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有局部超挖时 应用与挖方相同的土填补.并应夯实至原有密实度。或用碎石类土填补并夯实.在重要部位超挖时、可用C15混凝土填补,10 2。9。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基槽,管沟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施工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水位工作、地下水位应降低至基底以下0.5m 1、5m后方可开挖。2。相邻基坑。基槽。管沟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并应及时做好基础,3,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同时应防止桩基位移。4、挖除的土不得堆放在边坡顶上或建筑物、或构筑物、附近,10、2,10.在膨胀土地区开挖基坑.基槽,管沟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场地平整后宜间隔一段时间进行基坑.基槽 管沟开挖,2、开挖前应做好排水工作.3,开挖后基土不得受烈日暴晒或雨水浸泡,10、2,11、挖至基底标高后 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验槽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10.2,12.基坑、基槽.管沟的土方开挖除符合本节规定之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第5,3节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