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shaft。sinking,and drifting、of。coal。mineGB,50213.2010,2022年版.主编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2010年05月3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2年。第11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7月27日局部修订说明 本规范此次局部修订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在,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的基础上进行的,由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本次修订吸收了近10年来在煤矿井巷施工领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特别是高强度混凝土的使用经验.以及一批新标准的相关内容,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了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检验标准。2.补充完善了井巷工程混凝土标准试件的检验标准、3.增加了E 0,4。4 原表G.0,2变成了表G 0,3、增加了表G.0。2 本次局部修订共24条,分别为3,0、2、8,4.1 8、4.2、9.3。2 9,3.5。9。3,6.9。3。7。9,4,5、9。5.13,14.3,3,16、2,16 5、表B,C,0.1 C.0、2,D 0,2.E,0 1。E,0、2、E。0 4,F、0。4.G,0 1 G,0、2,G。0.3、本规范中下划线部分为修订的内容,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主编单位。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美工程建设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化工建设 集团 有限公司.山西西山金信建筑有限公司,山东润鲁建筑材料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兖州集团济三煤矿 唐山开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代东生,袁兆宽、刘培年.沈慰安。王者尧、王鹏越,吴悦光 葛仁国 陈文豹.张永城.鲍巍超 龚维东。李功洲.陈耀文。杜勇.孟凡良.钱会军 单卫雪,杨开艮.吕广同、程志彬 张彦 陈兆凤,刘文民,陈锋,付万贵 张庆中,江军,嵇彭,周永忠.王慧民,樊九林,万援朝、瞿武,宋培章、王明智,朱张顺、贾六亿.梁西伟,宋旭斌.裴继承 吕红娟、周吉,杨焕友.朱全生.林子钰.吴文琼,印东林,张成,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孙守仁 张胜利 刘长安。刘天宇 蒲耀年、庞荣庆,孙启凯、赵春孝.赵准华、张向东 王晓利,汪仁和,冯冠学.李凡飞,刘志强,阚文涛.赵怀东.陆鹏举,卢相忠.金鑫,白凤忠 胡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9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的公告 现批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3,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0,4.5。0。4 5,0.7、6,0、5。6,0.6。9,1。1,9 1,2、9。2,1.9 2。2,10.2.1,10。2 2,11.1,1。13,2,4。13、4,1 13,4 3、13、4.5。15 1,1。15。3、1,15、3、4,17,3。1 17、4、1,17,4 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 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04,67号,的要求 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组织。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 90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编写人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在煤矿建设行业多年应用的实践经验 吸取了近十几年来成熟的科技成果和新技术,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7章和8个附录 主要内容是 总则 术语.基本规定,工程划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验收程序,掘进工程,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锚喷支护工程,砌块支护工程 支架支护工程、冻结施工工程,钻井井筒工程。防治水工程,井下安全构筑物工程。井下附属工程、井下铺轨工程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实践经验或意见,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江苏徐州淮海西路241号。邮编,22100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参编单位 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第三建设,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美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参加单位、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兖矿集团济三煤矿,唐山开滦建设集团公司,主要起草人 沈慰安,王者尧.王鹏越、吴悦光,葛仁国 陈文豹,张永城。饶崇俊、鲍巍超 李功洲 孔庆海 杜勇,孟凡良、钱会军,杨焕友 单卫雪。周吉。龚维东。袁兆宽.印东林 程志彬。朱全生,张彦.陈兆凤,刘文民、陈锋.杨开艮。付万贵。张庆中。周永忠、江军,张成。王慧民,樊九林,万援朝、主要审查人。张胜利 刘长安,刘天宇,蒲耀年,庞荣庆,孙启凯、赵春孝 赵准华 张向东 王晓利.汪仁和 冯冠学,刘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