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 acceptanceof,shaft。sinking、and。drifting、of、coal,mineGB 50213、2010,2022年版、主编部门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2010年05月3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2年,第11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 201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 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 刊物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7月27日局部修订说明、本规范此次局部修订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 在,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 2010的基础上进行的,由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本次修订吸收了近10年来在煤矿井巷施工领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特别是高强度混凝土的使用经验、以及一批新标准的相关内容。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 明确了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检验标准,2,补充完善了井巷工程混凝土标准试件的检验标准.3 增加了E,0.4,4 原表G。0,2变成了表G。0、3、增加了表G,0。2,本次局部修订共24条 分别为3。0,2、8、4、1 8,4,2.9,3.2,9,3。5。9 3,6。9.3、7.9、4,5、9,5、13,14.3。3.16,2,16。5.表B,C 0。1。C.0,2,D 0、2,E.0 1。E、0,2 E,0、4、F、0。4.G。0,1.G,0.2 G、0 3 本规范中下划线部分为修订的内容.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主编单位、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美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工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化工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西山金信建筑有限公司.山东润鲁建筑材料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兖州集团济三煤矿,唐山开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代东生 袁兆宽,刘培年、沈慰安 王者尧.王鹏越,吴悦光。葛仁国,陈文豹。张永城。鲍巍超.龚维东.李功洲.陈耀文、杜勇,孟凡良,钱会军,单卫雪,杨开艮,吕广同、程志彬.张彦。陈兆凤。刘文民,陈锋 付万贵 张庆中。江军,嵇彭,周永忠 王慧民,樊九林,万援朝。瞿武。宋培章。王明智,朱张顺、贾六亿.梁西伟 宋旭斌,裴继承,吕红娟。周吉 杨焕友。朱全生、林子钰。吴文琼 印东林,张成,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孙守仁,张胜利 刘长安 刘天宇,蒲耀年 庞荣庆、孙启凯、赵春孝.赵准华,张向东、王晓利,汪仁和、冯冠学,李凡飞,刘志强 阚文涛,赵怀东,陆鹏举,卢相忠,金鑫,白凤忠.胡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9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3,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 4,5,0.4,5,0.7。6。0.5。6 0。6。9.1,1、9、1.2,9、2.1,9,2.2,10.2,1、10。2。2、11。1,1。13 2,4,13。4 1 13。4,3 13,4,5,15,1.1.15.3,1,15、3.4。17,3,1,17、4、1,17,4,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13、9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 67号。的要求.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组织。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 90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编写人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在煤矿建设行业多年应用的实践经验.吸取了近十几年来成熟的科技成果和新技术。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7章和8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划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 验收程序.掘进工程,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锚喷支护工程、砌块支护工程.支架支护工程。冻结施工工程,钻井井筒工程,防治水工程、井下安全构筑物工程 井下附属工程、井下铺轨工程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实践经验或意见,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江苏徐州淮海西路241号.邮编 221006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名单,主编单位、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第三建设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美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参加单位、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枣庄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兖矿集团济三煤矿 唐山开滦建设集团公司、主要起草人,沈慰安。王者尧,王鹏越、吴悦光.葛仁国 陈文豹,张永城.饶崇俊,鲍巍超,李功洲.孔庆海,杜勇,孟凡良 钱会军,杨焕友,单卫雪.周吉。龚维东.袁兆宽,印东林。程志彬.朱全生.张彦,陈兆凤,刘文民,陈锋 杨开艮、付万贵,张庆中,周永忠,江军 张成 王慧民.樊九林。万援朝。主要审查人。张胜利、刘长安,刘天宇.蒲耀年 庞荣庆,孙启凯。赵春孝.赵准华,张向东,王晓利 汪仁和、冯冠学 刘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