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探水与放水13.5.1,当掘进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先探水后掘进,1 接近溶洞,水量大的含水层.2,接近被淹井巷、采空区或废弃的洞窟.3,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含水层相通的断层、4。接近水文地质复杂的地段、5.接近隔离矿柱.13。5,2,探放水钻孔的位置、方向,数目,每次钻进的深度 超前距离等,应根据水压大小 岩层或矿层硬度、厚度和节理发育程度,在探放水施工设计中具体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钻孔的数量不得少于4个,2,中心钻孔的方向应与巷道中心线平行、其余钻孔应与巷道中心线成30,40,夹角.钻孔的深度在坚硬岩层不得小于10m,在松软岩层不得小于20m,13,5,3.探放水钻孔的钻进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测定钻孔的方向.倾角。并应标注在巷道的平面图上。2、钻进中应根据地质剖面图、钻孔位置、水质。气体化验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预计透水时间。并应加强防护工作。3、探放采空区的积水时、应加强对有害和易燃气体的监测和防护,13,5.4,预计水压大的地区,在正式探水钻进前。应先装好孔口管 三通,阀门,水压表等,钻孔内的水压过大时 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钻进 并应采取防止孔口管和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13.5 5,孔穿透积水区后 应根据情况增设放水孔 放水过程中应经常测定水压.对放水情况和放水量作出记录,并应检查各孔口岩石稳定情况,13,5,6 在探放水钻孔施工前、应考虑邻近施工巷道的作业安全 并应预先布置避灾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