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探水与放水13.5。1,当掘进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先探水后掘进,1、接近溶洞.水量大的含水层、2。接近被淹井巷、采空区或废弃的洞窟、3、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含水层相通的断层 4.接近水文地质复杂的地段。5,接近隔离矿柱.13、5 2.探放水钻孔的位置,方向.数目、每次钻进的深度。超前距离等.应根据水压大小,岩层或矿层硬度、厚度和节理发育程度,在探放水施工设计中具体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钻孔的数量不得少于4个 2、中心钻孔的方向应与巷道中心线平行,其余钻孔应与巷道中心线成30,40 夹角、钻孔的深度在坚硬岩层不得小于10m.在松软岩层不得小于20m,13,5.3、探放水钻孔的钻进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测定钻孔的方向。倾角。并应标注在巷道的平面图上、2 钻进中应根据地质剖面图 钻孔位置、水质,气体化验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预计透水时间。并应加强防护工作.3,探放采空区的积水时.应加强对有害和易燃气体的监测和防护 13。5。4 预计水压大的地区 在正式探水钻进前、应先装好孔口管 三通,阀门,水压表等、钻孔内的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钻进、并应采取防止孔口管和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13,5、5,孔穿透积水区后,应根据情况增设放水孔、放水过程中应经常测定水压,对放水情况和放水量作出记录,并应检查各孔口岩石稳定情况 13.5,6。在探放水钻孔施工前、应考虑邻近施工巷道的作业安全、并应预先布置避灾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