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填方路基、土方路基9,4 1 填筑路基的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宜利用挖方地段的土方,9、4,2.路基的基底处理和填筑应符合本规范第5.4节的相关规定、9。4。3,路基应按设计要求.分层填筑压实 若设计无要求时,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9、4.3的规定,石方路基9.4,4.石方路基填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4节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用不易风化的石块填筑时、路基顶面下1,2m内应分层填筑,其他部分可倾填 路基顶面下30cm内不得使用粒径大于15cm的石块填筑,2,用易风化的石块填筑路堤时、应分层填筑并压实。3。土石混合填筑时,每层厚度不应大于50cm。并应整平后压实,当含石量小于30 时,应按土方碾压方法压实。当含石量大于30,时 应按石方碾压方法压实,4,石方路基填筑后.可用15t振动压路机碾压4遍,6遍,5、石方路基填筑不具备碾压条件的.应开放行车1年或1个雨季的自然沉降后方可进行结构面和面层施工.桥涵填土9,4 5,桥涵台背、锥坡等各项填土、除符合设计有规定外。宜采用透水性较好且不含杂草,腐殖物或冻土的土石填筑.9,4 6,桥涵,台背等填土应分层填筑夯实.每层厚度不应超过20cm。30cm,密实度应达到路基的密实度,9、4。7 台背填土应顺路线方向从台身填起 并应填渗水性较好的土,其余部分可用与路基相同的土填筑、9、4,8 锥坡等填土应与台背填土同时进行、并应按设计宽度一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