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4,填方路基、土方路基9 4、1,填筑路基的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宜利用挖方地段的土方.9、4.2、路基的基底处理和填筑应符合本规范第5、4节的相关规定。9,4、3 路基应按设计要求,分层填筑压实,若设计无要求时。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9 4 3的规定。石方路基9,4,4 石方路基填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4节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用不易风化的石块填筑时。路基顶面下1、2m内应分层填筑.其他部分可倾填,路基顶面下30cm内不得使用粒径大于15cm的石块填筑、2。用易风化的石块填筑路堤时 应分层填筑并压实、3、土石混合填筑时,每层厚度不应大于50cm 并应整平后压实.当含石量小于30,时,应按土方碾压方法压实.当含石量大于30,时,应按石方碾压方法压实。4。石方路基填筑后,可用15t振动压路机碾压4遍 6遍、5 石方路基填筑不具备碾压条件的,应开放行车1年或1个雨季的自然沉降后方可进行结构面和面层施工 桥涵填土9.4.5,桥涵台背.锥坡等各项填土,除符合设计有规定外。宜采用透水性较好且不含杂草.腐殖物或冻土的土石填筑.9。4.6 桥涵,台背等填土应分层填筑夯实,每层厚度不应超过20cm,30cm、密实度应达到路基的密实度 9,4,7,台背填土应顺路线方向从台身填起,并应填渗水性较好的土,其余部分可用与路基相同的土填筑 9。4,8、锥坡等填土应与台背填土同时进行、并应按设计宽度一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