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5 回填与压实10.5 1,填方基底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清除沟 槽内的积水和杂物等 并应分层回填夯实,2.在稳定的山坡填方,坡度为1.10,1。5时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坡度大于1,5时。应将基底挖成阶梯形。阶高不小于0。5m、阶宽不小于1m,3。当填方基底为耕植土.软土,杂填土时.应将基底碾压密实 4 基底位于水田、池塘、沼泽地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或抛填块石。砂砾 矿渣处理后。再进行回填。5,填方前应对基底和已完成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并应作出记录、10,5、2,回填土料应符合本规范第5。4,4条的规定,10。5,3、回填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坑 基槽。管沟回填应连续进行、回填时应利用开挖的原土、并应清除有机杂质和较大的土块。若土过干.应洒水湿润再回填。2,基坑。基槽、管沟回填前应检查基础或管道的结构混凝土强度.回填应从四周或相对两侧同时分层夯填。有防水层,隔绝层的基础或管道及管道接口处应先用细粒土回填夯实。3、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若无设计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 填料类别 压实机械及压实方法等确定 有压实要求的填方沉降量不宜超过填方高度的3,设计允许回填土自行沉实时可不夯实,4 填方压实工程的质量检查应配合施工进度及时进行,每层填土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铺填上层.5,基坑。基槽,管沟填方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压实系数应大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