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回填与压实10。5、1,填方基底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清除沟,槽内的积水和杂物等,并应分层回填夯实。2 在稳定的山坡填方,坡度为1.10,1.5时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坡度大于1,5时 应将基底挖成阶梯形。阶高不小于0 5m。阶宽不小于1m。3 当填方基底为耕植土、软土.杂填土时.应将基底碾压密实,4,基底位于水田、池塘,沼泽地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或抛填块石、砂砾、矿渣处理后,再进行回填,5。填方前应对基底和已完成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并应作出记录,10 5 2,回填土料应符合本规范第5.4 4条的规定,10.5。3,回填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基槽,管沟回填应连续进行、回填时应利用开挖的原土,并应清除有机杂质和较大的土块,若土过干 应洒水湿润再回填。2,基坑 基槽 管沟回填前应检查基础或管道的结构混凝土强度,回填应从四周或相对两侧同时分层夯填,有防水层.隔绝层的基础或管道及管道接口处应先用细粒土回填夯实 3、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若无设计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类别。压实机械及压实方法等确定,有压实要求的填方沉降量不宜超过填方高度的3 设计允许回填土自行沉实时可不夯实.4。填方压实工程的质量检查应配合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每层填土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铺填上层,5、基坑 基槽,管沟填方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压实系数应大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