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Unified,standard、for constructional,quality,acceptance,of.building,engineeringGB,50300,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公告.现批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0 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1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根据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6章和8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地源热泵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9.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10,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 邮政编码 10001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邸小坛、陶里。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吕洪.李丛笑,李伟兴,宋波.汪道金,张元勃 张晋勋,林文修.罗璇。袁欣平.高新京 葛兴杰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杨嗣信.张昌叙、王鑫,李明安.张树君、宋义仲。顾海欢.贺贤娟、霍瑞琴。张耀良.孙述璞。肖家远。傅慈英。路戈 王庆辉,付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