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Unified.standard,for constructional.quality、acceptance,of、building。engineeringGB,50300.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 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001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1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根据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需要 对原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6章和8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基本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增加铝合金结构,地源热泵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 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9 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10。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邸小坛.陶里。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吕洪,李丛笑、李伟兴.宋波、汪道金,张元勃 张晋勋,林文修、罗璇.袁欣平,高新京,葛兴杰,本标准主要审查人。杨嗣信,张昌叙 王鑫,李明安.张树君、宋义仲,顾海欢.贺贤娟 霍瑞琴,张耀良,孙述璞.肖家远 傅慈英。路戈、王庆辉。付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