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地上管线7.3 1 本条是地上管线的布置原则 地上管线的布置方式根据管线介质的性质。生产,安全,卫生。运输,消防,检修和厂容等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7,3 2.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制定.7。3。3,综合管架的平面线形应当与道路的平面线形一致 若综合管架从道路一侧转至道路另一侧.则需在道路两侧同时布置综合管架 势必增加厂区通道宽度 不利于厂区用地的集约使用、7.3、4,架空电力线路跨越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建 构,筑物和甲类、乙类 丙类液体 储存可燃及易燃气体储罐区,易引起火灾、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确定。7、3。5。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制定、架空管线与铁路。道路的净空高度为架空管线的管架,含防护设施,下沿最突出部分与铁路 道路垂直相交的最小净距。架空电力线路 电信管线与表7。3.5中其他设施的净空高度为其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的最小净距、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架空电力线路或电信管线的导线至通行车辆或超限物料顶的最小净空高度建议按照下列数值 小于1kV的架空电力线路或电信管线为1、0m、1kV、10kV架空电力线路为1、5m,35kV架空电力线路为2、5m、根据.大件运输的管理办法 交通部 1996年 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确定大型物件和大型消防车,7。3.6 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制定、7。3,7.各种架空管线与建、构 筑物、铁路 道路及架空电力线路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0603、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GB.50673,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范。DL,T、5032,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