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绿化种植10 3。1。绿化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选用适合当地种植环境的植物 2,生产管理区.主干路两侧和厂区出入口,应种植观赏植物。3,散发有害气体或粉尘的厂房周围.应种植抗性强或具有净化空气作用的植物,4,储存、装卸可燃及易燃介质的设施周围 不得种植含油脂的树种,宜种植具有防火、防爆作用的树种,在防护堤内不得种植植物。5,临近冷却设施和浓缩池、不得种植影响冷却效果或污染水质的植物、宜种植耐湿。常绿的树木或地被类植物,6。爆破材料库,爆破材料加工厂周围40m范围内,不得种植针叶树或竹丛,防爆堤内不得种植植物 7.精密产品生产厂房 压缩空气站 送风井 试验室等周围、不得种植散发花絮。纤维物质或带绒毛种子的植物.应种植具有抑滞粉尘或净化空气作用的植物,8.热加工厂房周围应种植具有遮阳作用的树种,植物之间布置宜通透、9 地上管架。地下管线。架空电力线路 室外高压配电设备及场地管线集中布置处 不宜种植乔木。可种植灌木、花卉和铺设草坪 10 3 2。道路两侧应种植行道树。铁路与道路平交道口 道路弯道及交叉口 绿化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级铁路设计规范,GB,50012、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4387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规定.10.3。3。露天堆场及操作场地四周应种植乔木,种植的乔木不宜影响装卸操作。10。3,4.在生产厂房或建筑物墙面.挡土墙顶及护坡等地段宜进行垂直绿化,可种植藤类.攀缘类或枝条类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