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绿化种植10、3.1 绿化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选用适合当地种植环境的植物。2.生产管理区,主干路两侧和厂区出入口.应种植观赏植物,3 散发有害气体或粉尘的厂房周围 应种植抗性强或具有净化空气作用的植物、4 储存、装卸可燃及易燃介质的设施周围,不得种植含油脂的树种,宜种植具有防火,防爆作用的树种,在防护堤内不得种植植物,5.临近冷却设施和浓缩池、不得种植影响冷却效果或污染水质的植物。宜种植耐湿 常绿的树木或地被类植物、6、爆破材料库.爆破材料加工厂周围40m范围内、不得种植针叶树或竹丛 防爆堤内不得种植植物、7 精密产品生产厂房,压缩空气站.送风井、试验室等周围.不得种植散发花絮、纤维物质或带绒毛种子的植物.应种植具有抑滞粉尘或净化空气作用的植物、8、热加工厂房周围应种植具有遮阳作用的树种。植物之间布置宜通透、9 地上管架 地下管线,架空电力线路,室外高压配电设备及场地管线集中布置处。不宜种植乔木。可种植灌木.花卉和铺设草坪,10。3 2.道路两侧应种植行道树,铁路与道路平交道口。道路弯道及交叉口 绿化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级铁路设计规范,GB 50012.工业企业厂内铁路 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规定,10,3 3。露天堆场及操作场地四周应种植乔木 种植的乔木不宜影响装卸操作,10。3、4 在生产厂房或建筑物墙面,挡土墙顶及护坡等地段宜进行垂直绿化、可种植藤类、攀缘类或枝条类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