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体规划4、1.一般规定4,1 1、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根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经济技术条件等编制 应满足生产,运输,抗震,防洪、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发展循环经济和职工生活需要、并应经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4,1,2,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工业园区规划以及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的要求,4 1、3,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分期建设时.应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规划近期建设和远期建设发展用地。做到近期建设集中布置.远期建设预留发展 分期征用土地。4、1.4.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根据建设项目组成.以矿山主要工业场地,冶炼厂和加工厂为主体进行规划,并应满足所在城镇、工业园区及相邻企业的布局和发展要求,4.1.5.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GB 50988的有关规定,4.1,6 企业的物料运输及运输方式的选择应满足生产流程要求。物料运输应短捷。顺畅,物料运输过程中不宜折返 并不宜相互交叉干扰.4。1,7,工业废物应设置专用堆场堆存,废物堆场用地应利用荒山劣地。滩涂.废物堆场应布置在工业场地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废物堆场与居住区及水源保护区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及城乡规划的规定、4,1 8 废物堆场严禁侵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的区域,4,1.9.废物堆场场址宜利用山坡,沟谷的荒地.原地形坡度不宜大于12、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标准,GB,5042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的有关规定,4,1.10,露天采场、地下采场的地表塌陷区和错动区,取弃土场,废物堆场,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进行土地复垦或整治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