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总体规划4 1,一般规定4,1.1。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根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经济技术条件等编制 应满足生产 运输.抗震.防洪。消防。安全,卫生 节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 发展循环经济和职工生活需要、并应经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1 2.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工业园区规划以及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的要求。4。1,3,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分期建设时。应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规划近期建设和远期建设发展用地,做到近期建设集中布置.远期建设预留发展,分期征用土地,4,1。4 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根据建设项目组成 以矿山主要工业场地.冶炼厂和加工厂为主体进行规划,并应满足所在城镇.工业园区及相邻企业的布局和发展要求 4,1、5、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GB,50988的有关规定,4,1。6,企业的物料运输及运输方式的选择应满足生产流程要求,物料运输应短捷,顺畅、物料运输过程中不宜折返,并不宜相互交叉干扰、4。1。7,工业废物应设置专用堆场堆存、废物堆场用地应利用荒山劣地、滩涂 废物堆场应布置在工业场地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废物堆场与居住区及水源保护区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 环境保护及城乡规划的规定 4,1.8,废物堆场严禁侵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的区域,4,1,9.废物堆场场址宜利用山坡、沟谷的荒地、原地形坡度不宜大于12,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标准,GB,5042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的有关规定,4。1.10.露天采场.地下采场的地表塌陷区和错动区,取弃土场.废物堆场、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进行土地复垦或整治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