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体规划4.1 一般规定4 1,1.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根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经济技术条件等编制,应满足生产、运输,抗震、防洪.消防、安全。卫生 节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发展循环经济和职工生活需要 并应经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1 2,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工业园区规划以及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的要求.4。1。3 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分期建设时.应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规划近期建设和远期建设发展用地,做到近期建设集中布置.远期建设预留发展 分期征用土地.4 1,4。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根据建设项目组成。以矿山主要工业场地,冶炼厂和加工厂为主体进行规划。并应满足所在城镇,工业园区及相邻企业的布局和发展要求。4。1.5,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GB。50988的有关规定 4,1,6、企业的物料运输及运输方式的选择应满足生产流程要求,物料运输应短捷 顺畅,物料运输过程中不宜折返,并不宜相互交叉干扰,4 1、7,工业废物应设置专用堆场堆存 废物堆场用地应利用荒山劣地 滩涂,废物堆场应布置在工业场地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废物堆场与居住区及水源保护区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及城乡规划的规定,4.1.8,废物堆场严禁侵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的区域.4。1、9。废物堆场场址宜利用山坡、沟谷的荒地.原地形坡度不宜大于12,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标准、GB、5042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的有关规定.4,1,10。露天采场.地下采场的地表塌陷区和错动区 取弃土场,废物堆场,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进行土地复垦或整治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