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绿化布置10,2 1、绿化应在下列重点地段布置,1 厂前区,生产管理区、厂区出入口和主干路两侧.2。有洁净度要求的生产厂房 装置及办公。试验室建筑的周边空地,3 散发有害气体.粉尘或产生高噪声的生产厂房 装置及堆场周边 4,有防雾,防风沙,防晒要求的生产厂房,装置及建筑物周边.5.水源地、污水处理厂或厂房生活室周边,6。受雨水冲刷地段,7,厂区生活服务设施及临近居住区周边 10、2、2、对于造成环境污染的厂区 排渣场,尾矿库、排土场和原料.燃料堆场、防护林带应根据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和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设置。10。2,3,树木至建,构,筑物.道路、铁路等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表10.2。3的规定、10、2。4。树木与地下管,沟.线的最小水平净距应根据管线埋设的深度确定,并宜符合表10。2,4。1的规定、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的最小净距宜符合表10、2.4 2的规定、10、2,5。乔木的株距,行距应根据树冠大小,根系延伸范围和树木的生长速度确定,可按表10,2,5采用、10。2、6。种植的树木不应遮挡交通信号设施及安全标志标牌,10,2 7 在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宜根据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要求 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在满足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的前提下设置海绵城市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海绵城市的功能不应在生产区范围内布置,2。海绵城市的功能宜在生活.生产管理区范围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