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2.绿化布置10、2,1、绿化应在下列重点地段布置,1、厂前区。生产管理区,厂区出入口和主干路两侧、2.有洁净度要求的生产厂房、装置及办公,试验室建筑的周边空地,3,散发有害气体.粉尘或产生高噪声的生产厂房。装置及堆场周边 4,有防雾、防风沙.防晒要求的生产厂房,装置及建筑物周边.5.水源地、污水处理厂或厂房生活室周边、6、受雨水冲刷地段。7。厂区生活服务设施及临近居住区周边,10,2、2 对于造成环境污染的厂区,排渣场,尾矿库,排土场和原料。燃料堆场。防护林带应根据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和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设置、10。2.3 树木至建,构,筑物。道路 铁路等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表10。2,3的规定、10 2,4。树木与地下管.沟。线的最小水平净距应根据管线埋设的深度确定 并宜符合表10 2,4.1的规定,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的最小净距宜符合表10。2,4,2的规定,10、2 5、乔木的株距,行距应根据树冠大小,根系延伸范围和树木的生长速度确定 可按表10,2,5采用,10 2,6、种植的树木不应遮挡交通信号设施及安全标志标牌.10,2,7、在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宜根据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在满足环境保护 安全.卫生的前提下设置海绵城市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海绵城市的功能不应在生产区范围内布置,2,海绵城市的功能宜在生活,生产管理区范围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