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绿化布置10,2,1.绿化应在下列重点地段布置 1 厂前区.生产管理区 厂区出入口和主干路两侧。2,有洁净度要求的生产厂房,装置及办公。试验室建筑的周边空地,3 散发有害气体,粉尘或产生高噪声的生产厂房、装置及堆场周边、4。有防雾。防风沙 防晒要求的生产厂房。装置及建筑物周边、5.水源地,污水处理厂或厂房生活室周边 6,受雨水冲刷地段,7,厂区生活服务设施及临近居住区周边。10,2。2,对于造成环境污染的厂区、排渣场,尾矿库,排土场和原料,燃料堆场.防护林带应根据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和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设置 10、2,3、树木至建.构、筑物 道路,铁路等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表10。2。3的规定。10,2,4 树木与地下管.沟.线的最小水平净距应根据管线埋设的深度确定 并宜符合表10,2.4 1的规定、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的最小净距宜符合表10 2,4.2的规定、10,2 5。乔木的株距.行距应根据树冠大小,根系延伸范围和树木的生长速度确定 可按表10,2。5采用、10,2。6,种植的树木不应遮挡交通信号设施及安全标志标牌.10 2.7,在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宜根据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在满足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的前提下设置海绵城市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海绵城市的功能不应在生产区范围内布置,2。海绵城市的功能宜在生活,生产管理区范围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