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地下管线7.2 1.地下管线宜按下列顺序、自建、构.筑物外墙向道路方向依次布置,1,电信管线,2,电力管线 3.热力管线,4,压缩空气、氧气,氮气.乙炔气 燃气及各种工艺管线.5 生产及生活给水管线.消防给水管线 6,雨水,污水管线,7。2。2,地下管线不应布置在建,构,筑物基础的压力影响范围内。并不宜平行布置在铁路路基下面、重力式自流排水的地下管线宜布置在道路红线以外,用地狭窄时。不需经常检修的管线以及维修时不需要开挖路面的管线 可布置在道路下面,7,2 3 在总平面布置中.采用共沟敷设管线时,应符合本标准第7 1、12条的规定,7。2,4,采用综合管廊或管沟形式布置管线时、下列管线严禁同舱或共沟敷设,1.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与易爆。有毒 腐蚀性介质管线,2.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与易爆气体管线 3、消防水管线与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 乙类,丙类的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助燃气体管线。毒性气体管线以及腐蚀性介质管线 4,电信管线 电力管线与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腐蚀性介质管线。热力管线 7,2,5,管线采用地下直埋布置时.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表7 2 5的规定 7、2,6 地下管线与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表7,2.6的规定、7,2。7,地下管线之间及地下管线与准轨铁路或道路交叉时、相互间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线顶部至铁轨底部净距不宜小于1,2m.2。管线顶部至道路路面结构层底部净距不宜小于0.7m,并应符合本标准第7。2,10条的规定 3、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7。2 8,除排水管线外.与铁路 道路交叉的管线应加设套管,套管两端伸出铁路、道路的路肩或路堤坡脚及排水沟外边缘宜大于0,5m.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 易爆气体管线套管两端伸出铁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外边缘不应小于2 0m。伸出道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外边缘不应小于1,0m、7。2.9、地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7 2.9的规定.7.2,10 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的给水管线 排水管线,燃气管线等.覆土深度应根据当地土壤的冻结深度确定.电信管线 电力管线、热力管线及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以外地区管线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地面承受荷载确定,7,2,11 对于扩建和改建工程,新增管线之间的水平净距不符合本标准第7、2,5条规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可在保证管线使用和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缩小管线之间的净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