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地下管线7 2。1 地下管线宜按下列顺序,自建 构,筑物外墙向道路方向依次布置,1、电信管线,2 电力管线、3。热力管线、4,压缩空气,氧气.氮气。乙炔气,燃气及各种工艺管线 5,生产及生活给水管线 消防给水管线.6、雨水,污水管线,7。2,2、地下管线不应布置在建、构、筑物基础的压力影响范围内.并不宜平行布置在铁路路基下面,重力式自流排水的地下管线宜布置在道路红线以外、用地狭窄时,不需经常检修的管线以及维修时不需要开挖路面的管线,可布置在道路下面。7,2、3 在总平面布置中.采用共沟敷设管线时,应符合本标准第7 1、12条的规定.7 2。4,采用综合管廊或管沟形式布置管线时。下列管线严禁同舱或共沟敷设.1,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与易爆,有毒、腐蚀性介质管线,2 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与易爆气体管线.3。消防水管线与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丙类的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 易爆气体管线、助燃气体管线,毒性气体管线以及腐蚀性介质管线、4 电信管线,电力管线与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腐蚀性介质管线.热力管线.7.2、5。管线采用地下直埋布置时.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表7。2,5的规定,7,2 6。地下管线与建,构 筑物及其他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表7 2、6的规定。7.2、7、地下管线之间及地下管线与准轨铁路或道路交叉时 相互间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线顶部至铁轨底部净距不宜小于1,2m 2.管线顶部至道路路面结构层底部净距不宜小于0、7m。并应符合本标准第7.2.10条的规定,3。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7、2、8 除排水管线外,与铁路.道路交叉的管线应加设套管,套管两端伸出铁路 道路的路肩或路堤坡脚及排水沟外边缘宜大于0.5m,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套管两端伸出铁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外边缘不应小于2、0m,伸出道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外边缘不应小于1、0m,7,2。9、地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7、2,9的规定.7。2,10 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的给水管线.排水管线 燃气管线等,覆土深度应根据当地土壤的冻结深度确定 电信管线,电力管线,热力管线及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以外地区管线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地面承受荷载确定,7.2,11。对于扩建和改建工程 新增管线之间的水平净距不符合本标准第7.2.5条规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可在保证管线使用和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缩小管线之间的净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