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地下管线7、2。1。地下管线宜按下列顺序.自建、构。筑物外墙向道路方向依次布置.1 电信管线,2,电力管线、3,热力管线,4、压缩空气、氧气、氮气 乙炔气,燃气及各种工艺管线.5.生产及生活给水管线 消防给水管线 6,雨水。污水管线,7 2 2 地下管线不应布置在建.构,筑物基础的压力影响范围内,并不宜平行布置在铁路路基下面、重力式自流排水的地下管线宜布置在道路红线以外,用地狭窄时、不需经常检修的管线以及维修时不需要开挖路面的管线。可布置在道路下面。7 2,3 在总平面布置中。采用共沟敷设管线时、应符合本标准第7、1.12条的规定、7,2,4 采用综合管廊或管沟形式布置管线时 下列管线严禁同舱或共沟敷设、1,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与易爆,有毒,腐蚀性介质管线.2,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与易爆气体管线。3 消防水管线与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 乙类,丙类的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助燃气体管线,毒性气体管线以及腐蚀性介质管线.4。电信管线.电力管线与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 易爆气体管线 腐蚀性介质管线 热力管线。7.2.5 管线采用地下直埋布置时、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表7,2,5的规定、7,2。6.地下管线与建 构 筑物及其他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宜小于表7,2,6的规定。7,2 7 地下管线之间及地下管线与准轨铁路或道路交叉时。相互间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线顶部至铁轨底部净距不宜小于1,2m,2 管线顶部至道路路面结构层底部净距不宜小于0,7m,并应符合本标准第7 2。10条的规定.3,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7,2,8。除排水管线外、与铁路.道路交叉的管线应加设套管。套管两端伸出铁路,道路的路肩或路堤坡脚及排水沟外边缘宜大于0,5m.可燃及易燃介质管线。易爆气体管线套管两端伸出铁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外边缘不应小于2,0m,伸出道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外边缘不应小于1、0m。7。2、9.地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7 2、9的规定.7、2。10。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的给水管线 排水管线、燃气管线等,覆土深度应根据当地土壤的冻结深度确定,电信管线.电力管线.热力管线及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以外地区管线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地面承受荷载确定、7,2,11,对于扩建和改建工程、新增管线之间的水平净距不符合本标准第7,2。5条规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可在保证管线使用和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缩小管线之间的净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