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厂址选择3,0、1,厂址选择应符合自然环境条件,资源条件,工业布局。物料运输方式 安全生产等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工业园区规划的要求。3,0 2.厂址选择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 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宜避开易引起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生态脆弱区.固定半固定沙丘区,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的有关规定,3,0.3,厂址选择应利用荒山劣地.滩涂,不应对现有土地和植被的水土保持功能造成破坏,3,0,4。下列地段和地区严禁选为厂址.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采矿地表塌陷区和错动区界限内.3,爆破警戒范围内.3.0 5,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应选为厂址。1,全新世活动断裂和抗震设防烈度高于9度的地震区,2 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保护区域内,3。具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4,存在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5,对飞机起落,雷达导航,电台通信,军事设施。电视传播 气象探测和地震检测、以及天文观测等有影响的范围内 3,0 6.厂址选择应对原料,燃料及辅助材料的来源,产品运出的方向,环境保护,建设条件等进行调查研究.并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厂址宜临近原料,燃料基地或产品主要销售地,应有方便.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并应满足物料运输方式和安全生产的要求、3。0,7。厂址应选择在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及潮涌危害的地区。当条件受限时,应采取防洪、排涝措施,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 GB,50201的有关规定,3、0。8、工矿企业防洪等级应根据企业规模划分.各等级的划分及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 3,0,9,交通运输设施,动力公用设施.废物堆场,环境保护工程及施工基地等用地。应与厂区用地同时选择、厂址选择应有利于与邻近企业和城镇在生产。废物加工 交通运输,动力公用,维修服务、综合利用和生活设施等方面的协作,3,0,10、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地质条件.3,0。11,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及生产所需的用水量和用电量条件 高耗能企业宜临近水源及电源选址、3 0 12,厂址选择应符合节约用地要求、近期建设应有满足企业建设所需的场地面积、远期建设宜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的需要留有发展余地。3 0,13 厂址不宜选择在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专用通道范围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50293的有关规定,3。0,14,在湿陷性黄土和膨胀土地区建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50025和.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