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厂址选择3.0 1.厂址选择应符合自然环境条件.资源条件 工业布局 物料运输方式、安全生产等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工业园区规划的要求,3、0,2、厂址选择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宜避开易引起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 生态脆弱区,固定半固定沙丘区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的有关规定,3,0.3,厂址选择应利用荒山劣地。滩涂。不应对现有土地和植被的水土保持功能造成破坏.3、0。4,下列地段和地区严禁选为厂址,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采矿地表塌陷区和错动区界限内。3,爆破警戒范围内,3,0,5,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应选为厂址。1、全新世活动断裂和抗震设防烈度高于9度的地震区、2,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保护区域内 3,具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4,存在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5,对飞机起落、雷达导航 电台通信。军事设施。电视传播,气象探测和地震检测,以及天文观测等有影响的范围内.3。0 6 厂址选择应对原料,燃料及辅助材料的来源、产品运出的方向、环境保护。建设条件等进行调查研究、并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厂址宜临近原料,燃料基地或产品主要销售地。应有方便 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并应满足物料运输方式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0。7.厂址应选择在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及潮涌危害的地区。当条件受限时、应采取防洪.排涝措施.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3,0、8、工矿企业防洪等级应根据企业规模划分,各等级的划分及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3。0。9 交通运输设施、动力公用设施。废物堆场,环境保护工程及施工基地等用地,应与厂区用地同时选择 厂址选择应有利于与邻近企业和城镇在生产,废物加工 交通运输,动力公用。维修服务,综合利用和生活设施等方面的协作,3、0、10、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地质条件,3.0,11、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及生产所需的用水量和用电量条件.高耗能企业宜临近水源及电源选址。3、0。12,厂址选择应符合节约用地要求,近期建设应有满足企业建设所需的场地面积,远期建设宜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的需要留有发展余地 3。0,13。厂址不宜选择在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专用通道范围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 50293的有关规定。3,0.14.在湿陷性黄土和膨胀土地区建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 50025和,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