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厂址选择3,0,1。厂址选择应符合自然环境条件。资源条件,工业布局、物料运输方式 安全生产等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工业园区规划的要求,3.0,2,厂址选择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宜避开易引起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生态脆弱区。固定半固定沙丘区、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的有关规定,3.0。3。厂址选择应利用荒山劣地 滩涂.不应对现有土地和植被的水土保持功能造成破坏 3、0 4、下列地段和地区严禁选为厂址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 采矿地表塌陷区和错动区界限内 3,爆破警戒范围内 3。0 5 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应选为厂址,1,全新世活动断裂和抗震设防烈度高于9度的地震区,2 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保护区域内。3、具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4 存在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5.对飞机起落 雷达导航、电台通信、军事设施、电视传播 气象探测和地震检测,以及天文观测等有影响的范围内.3 0,6。厂址选择应对原料,燃料及辅助材料的来源.产品运出的方向.环境保护.建设条件等进行调查研究、并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厂址宜临近原料.燃料基地或产品主要销售地。应有方便,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并应满足物料运输方式和安全生产的要求.3.0 7.厂址应选择在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及潮涌危害的地区,当条件受限时。应采取防洪,排涝措施 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3。0 8。工矿企业防洪等级应根据企业规模划分,各等级的划分及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有关规定,3 0,9。交通运输设施、动力公用设施。废物堆场.环境保护工程及施工基地等用地。应与厂区用地同时选择、厂址选择应有利于与邻近企业和城镇在生产.废物加工.交通运输。动力公用 维修服务。综合利用和生活设施等方面的协作,3,0、10。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地质条件 3,0,11,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及生产所需的用水量和用电量条件。高耗能企业宜临近水源及电源选址、3,0。12,厂址选择应符合节约用地要求.近期建设应有满足企业建设所需的场地面积.远期建设宜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的需要留有发展余地。3。0,13.厂址不宜选择在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专用通道范围内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的有关规定。3,0,14,在湿陷性黄土和膨胀土地区建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50025和,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