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场地雨水排水设计6 5,1.雨水排水设计应根据总体规划和工程规模确定、雨水排水系统设计应完整,6。5,2。场地雨水排水方式,应根据当地的雨水排水方式、建筑密度.环境卫生、工程地质条件等确定,管,沟.出口段应与既有排水系统或规划的排水系统衔接,分期建设应对雨水排水系统统一规划设计 并应满足分期使用要求、6。5。3.山区建厂时.应在厂区山坡上方设置截水沟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截水沟宜根据地形布置 距离挖方边坡坡顶线或潜在滑塌区后缘不应小于5m,2.填方边坡上侧的截水沟距填方边坡坡顶的距离不宜小于2m.3 截水沟中心线转弯半径不得小于截水沟设计水面宽度的5倍 4。截水沟应根据地形条件分段设置单独的排出口.6,5.4.截水沟不宜穿过厂区。不能避开而穿过厂区时。宜从建筑密度低的地段穿过。穿过地段的截水沟应铺砌 并不应使厂区遭受水浸害 6,5、5、场地雨水的排水设计流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的有关规定.6,5,6.采用明沟排水时。排水沟宜沿铁路 道路布置.排出厂外的雨水不应对其他工程设施或农田造成危害 6。5.7,排水沟的结构形式应根据所处地段的土质和水的流速等条件确定,厂区排水明沟宜铺砌及铺设盖板,6 5,8、矿山及厂区的边缘地段.宜采用土质排水明沟 土质排水明沟的边坡值应按表6。5。8取值 6.5,9,场地的排水明沟宜采用矩形或梯形断面.排水明沟的几何尺寸宜根据计算确定,6。5,10,排水明沟内水流速度应大于0、4m,s、并应小于土壤或加固材料的允许流速,排水明沟起点的深度不宜小于0 2m、矩形排水明沟的沟底宽度不宜小于0。4m.梯形排水明沟的沟底宽度不宜小于0,3m.排水明沟的排水纵坡不应小于0,2 6.5。11 按流量计算时。排水明沟的沟顶应高于计算水位0。2m、排水明沟边缘至未经处理的土质挖方边坡坡脚的距离不得小于2m,土质边坡采取片石护坡或混凝土网格加固处理后.距离可为1m,6。5 12.道路及场地采用排水暗管排水时。雨水口的形式,数量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汇水面积所产生的流量 雨水口的泄水能力及道路形式确定 2 雨水口间距宜为25m.50m。道路纵坡大于2,时.雨水口的间距可大于50m.雨水口形式,数量和布置应根据雨水流速和排水纵坡计算确定 3.坡长小于25m时,宜增加雨水口的数量,可在最低点处设置集中收集雨水口,且雨水口深度不宜大于1m。并应根据需要设置沉泥槽。4、采用连接管串联的雨水口数量不宜超过3个。雨水口连接管长度不宜超过25m,5,有冻胀影响地区,雨水口深度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6。5.13。场地内排水明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明沟的纵坡坡向宜与地面平整的坡向一致.未平整地段的排水明沟应根据自然地面坡度确定,在水流交汇处应采取防止水流逆行的措施,2、排水明沟中心线转弯半径不应小于排水明沟设计水面宽度的5倍、排水明沟采用铺砌加固时 不应小于排水明沟设计水面宽度的2 5倍.排水明沟转弯处不宜设置跌水或急流槽,3、排水明沟之间或排水明沟与天然水道连接处 朝向下游方向的交角宜为35、60,3条及以上排水明沟的交汇处应设置连接井、6,5、14。处于下列地段的排水明沟。应采取防冲刷或防渗漏措施,1,松软土层或渗水后会产生变形的土层。2 设计流速大于明沟土壤最大容许流速时、3 有水流汇集进入的地段,4、边坡坡顶或边坡平台地段.5。低洼造成积水地区的低路堤地段,6.筑堤成沟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