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场地雨水排水设计6.5,1、雨水排水设计应根据总体规划和工程规模确定.雨水排水系统设计应完整。6。5,2,场地雨水排水方式 应根据当地的雨水排水方式,建筑密度、环境卫生.工程地质条件等确定,管.沟。出口段应与既有排水系统或规划的排水系统衔接。分期建设应对雨水排水系统统一规划设计、并应满足分期使用要求 6 5 3.山区建厂时.应在厂区山坡上方设置截水沟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截水沟宜根据地形布置.距离挖方边坡坡顶线或潜在滑塌区后缘不应小于5m、2,填方边坡上侧的截水沟距填方边坡坡顶的距离不宜小于2m,3、截水沟中心线转弯半径不得小于截水沟设计水面宽度的5倍.4,截水沟应根据地形条件分段设置单独的排出口。6,5。4.截水沟不宜穿过厂区,不能避开而穿过厂区时,宜从建筑密度低的地段穿过,穿过地段的截水沟应铺砌 并不应使厂区遭受水浸害,6、5。5,场地雨水的排水设计流量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的有关规定,6,5,6.采用明沟排水时,排水沟宜沿铁路 道路布置、排出厂外的雨水不应对其他工程设施或农田造成危害.6 5,7,排水沟的结构形式应根据所处地段的土质和水的流速等条件确定 厂区排水明沟宜铺砌及铺设盖板、6.5、8、矿山及厂区的边缘地段。宜采用土质排水明沟.土质排水明沟的边坡值应按表6.5,8取值,6。5.9。场地的排水明沟宜采用矩形或梯形断面、排水明沟的几何尺寸宜根据计算确定 6,5,10 排水明沟内水流速度应大于0,4m s,并应小于土壤或加固材料的允许流速.排水明沟起点的深度不宜小于0,2m、矩形排水明沟的沟底宽度不宜小于0 4m。梯形排水明沟的沟底宽度不宜小于0,3m,排水明沟的排水纵坡不应小于0。2,6、5。11,按流量计算时 排水明沟的沟顶应高于计算水位0,2m,排水明沟边缘至未经处理的土质挖方边坡坡脚的距离不得小于2m。土质边坡采取片石护坡或混凝土网格加固处理后、距离可为1m 6 5.12、道路及场地采用排水暗管排水时.雨水口的形式。数量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汇水面积所产生的流量、雨水口的泄水能力及道路形式确定 2.雨水口间距宜为25m、50m,道路纵坡大于2、时.雨水口的间距可大于50m。雨水口形式、数量和布置应根据雨水流速和排水纵坡计算确定。3。坡长小于25m时 宜增加雨水口的数量、可在最低点处设置集中收集雨水口,且雨水口深度不宜大于1m,并应根据需要设置沉泥槽,4,采用连接管串联的雨水口数量不宜超过3个 雨水口连接管长度不宜超过25m。5 有冻胀影响地区。雨水口深度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6.5,13、场地内排水明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水明沟的纵坡坡向宜与地面平整的坡向一致,未平整地段的排水明沟应根据自然地面坡度确定。在水流交汇处应采取防止水流逆行的措施、2,排水明沟中心线转弯半径不应小于排水明沟设计水面宽度的5倍。排水明沟采用铺砌加固时 不应小于排水明沟设计水面宽度的2,5倍.排水明沟转弯处不宜设置跌水或急流槽。3,排水明沟之间或排水明沟与天然水道连接处.朝向下游方向的交角宜为35,60,3条及以上排水明沟的交汇处应设置连接井、6。5,14 处于下列地段的排水明沟,应采取防冲刷或防渗漏措施,1 松软土层或渗水后会产生变形的土层.2 设计流速大于明沟土壤最大容许流速时。3。有水流汇集进入的地段、4 边坡坡顶或边坡平台地段、5、低洼造成积水地区的低路堤地段,6。筑堤成沟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