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避难设施设计8。1,电 气8、1,3.本条考虑通常电力负荷分级的原则、按下列要求考虑了避难时电力负荷分级.1,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危及人员生命安全。2、中断电源将严重影响应急通信的正常工作 3.不允许中断供电的重要机械,设备.4。中断供电将造成人员秩序严重混乱或恐慌,2 二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严重影响医疗救护 抢险救援和避难的正常工作,2,中断供电将影响生存环境,3、三级负荷、除上述两款规定外的其他电力负荷,8 1。4.本条规定了避难场所供电系统设计的技术要求,供电系统设计需要考虑应急供电的特点以避难单元作为基本用电单位进行.综合考虑应急电源和市政供电的协调运行。不同等级的电力负荷协调运行 通信,防灾报警。照明 动力等配电要求。8。1、5、本条规定了避难场所配电设计的技术要求。避难场所通常需要配置应急电源,需要配置内,外电源的转换开关,电源配电柜.箱,设在靠近负荷中心是配电设计的一般原则,也是为了管理,操作和控制安全及使用方便,考虑灾后破坏的可能性,避难场所内的各种电器设备、需要考虑集中控制或自动控制失灵时可就地操作。设置就地控制装置.8.1、6、避难场所的避难时照明标准参照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适当降低要求进行了规定.在紧急避难以及和短期避难的前段时期.保证一般照明需要花费的代价很大、经济上也不合理、国内外具体实践情况来看 通常是根据市政供电设施的恢复情况逐步恢复,但考虑避难场所避难时期的安全管理要求、适当配置一定的应急照明还是需要的.特别是考虑到城市级应急指挥,应急医疗卫生救护等功能的重要性。避难场所设计时。一般照明按照常态功能要求、尽量考虑避难期间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应急照明则需要考虑应急保障要求配置相应的应急电源、本规范表8 1,6。1中避难宿住人员室内照明是指设在避难建筑内的宿住室内照明,对于帐篷区可不考虑宿住帐篷内的照明 lx 照度单位勒克斯、1lx.1lm.m2,指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除以该面元面积所得之高、UGR,统一眩光值。用于度量处于室内视觉环境中照明光线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几何参量.Ra,一般显色指数,是指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第1。8种标准颜色样品显色指数的平均值,8.1。8。广播系统是避难场所信息传播的重要途径 本条规定了避难场所内广播系统的设置和配电要求、